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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

何谓“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

作者: 史景叶 | 来源:发表于2018-08-28 10:19 被阅读0次

    子贡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

    子日:“赐也!非尔所及也。”

    钱穆评:我不欲人之加诸我,吾亦欲无加诸人,此仁之事,孔子谓非子贡所及。所以辨于仁恕者,勿是禁止之辞,无则自然不待用力。重在承下句。然孔子又日:“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子贡欲无以非礼不义加人,即此一念亦是仁,所谓其心日月至焉,岂可谓非尔所及乎?今从第一解。盖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语气偏重在下句。今日我不欲人之加诸我,吾亦欲无加诸人,语气上下平等,划为两事。孔门之教,重在尽其在我,故日此非尔所及。

    今按:孔子教人,主反求诸己,主尽其在我,本章所以教子贡者,学者能细阐之,则心日广,德日进矣。

    他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最早由儒家始祖孔子的一种准则。也就是,你要求别人做什么时,首先自己本身也愿意这样做,或你本身也做到如别人这样了,那么你的要求才会心安理得;通俗理解就是,自己做不到,便不能要求别人去做到。

    这句话所揭晓的是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原则。孔子所言是指人应当以对待自身的行为为参照物来对待他人。人应该有宽广的胸怀,待人处事之时切勿心胸狭窄,而应宽宏大量,宽恕待人。倘若自己所不欲的,硬推给他人,不仅会破坏与他人的关系,也会将事情弄得僵持而不可收拾。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确实应该坚持这种原则,这是尊重他人,平等待人的体现。人生在世除了关注自身的存在以外,还得关注他人的存在,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切勿将己所不欲施于人。

    自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用在教室的道德阶段人格突破中,用以给学生一个参照标准,辅助学生培养正确的道德人格。在这一则中可以看出,要达到这种道德修养是非常难的,即使孔门弟子,亲受孔子教导都无法达到,况且我们这些还不受约束天真烂漫的小学生呢?但正是因为孩子单纯如白纸,还没有自己的道德观人生观,我们才更加要给予积极的引导,从生活中的小事切入,及时引导并给出评判,这对孩子的成长都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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