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近日,微博热搜上一篇题为《章文,停止你的侵害!》的文章在网上引发热议。
文中女子自称被媒体人章文强奸。
文中说,2018年5月15日,章文以有朋友从国外回来为由,组了一个饭局,女孩应邀赴约。
在吃饭的过程中,女孩喝多了酒,章文又以帮忙为女孩打车为名,将女孩带到一个茶室并实施强奸。
期间,女孩曾不停的哀求章文放过她,但对方置若罔闻。
事发后,女孩身心备受煎熬,她决心在小范围内公开这件事。然而,章文不但不知悔改,反而发短信威胁女孩。
很快,知名作家蒋方舟和易小荷也在朋友圈发声说遭遇过此人的性骚扰。
针对同行们接二连三的指控,章文对此事的回应却让人大跌眼镜。
他先是对自己的罪行进行开脱,称“当晚发生的事情”是双方自愿,对方曾在微信上给自己发送过“让人想入非非”的写真。
至于蒋方舟和易小荷,章文称前者“没有结婚,交往过很多男朋友”,后者“离过婚,经常出现在酒局上”。

很明显,章文的言外之意就是:不能怪我侵犯你们,你们都不是什么正经女人!
在此,我只想问章文一句:你凭什么就断定给你发送照片的女人是想和你上床?又凭什么断定,谈很多男朋友的女人和离过婚的女人就不是正经女人?
在章文们的思维里,“你通过了我的好友验证,就是在勾引我”、“因为你不正经,所以我侵犯你是你活该”。
他们没有是非观念,没有道德底线,活生生诠释了“衣冠禽兽”四个字的涵义,“受害人有罪论”是他们自我开脱、逃避责任的遮羞布,坐牢,或许是他们最好的归宿。
然而更可怕的是,这种狗屁不通的强盗逻辑却被许多人奉为圭臬,堂而皇之地对受害人进行第二次伤害。
2.
今年5月6日,21岁空姐李某乘坐滴滴顺风车,准备去郑州火车站,却被司机强奸并杀害。
一个女孩在花一样的年纪就这样凋零,本来是一件悲伤且值得同情的事,然而,网上却有人评论说:“穿那么骚,活该被强奸!”
还有不少网友水军认为,空姐本来就不应该反抗,如果不反抗的话说不定就不会有生命危险。
一些人甚至为强奸杀人犯鸣不平:“小伙子命不好,遇到了诱惑把持不住。”
难道受害人穿着清凉,歹徒的所作所为就是合情合理?那些被性侵的女孩,真的是由于穿着暴露吗?
比利时办过一个叫做 “被侵害那天你穿的是什么衣服?”的展览,展示了受害者被性侵时所穿的衣服:T恤、牛仔裤、连衣裙、卡其裤。都是再普通不过的装扮了。
通过查找世界强奸发案率数据统计可以了解到,在穿着暴露的欧美地区,强奸案发案率不高,而在保守的中东地区发案率极高,那里的女人出门的时候包得严严实实,只剩下两只眼睛露在外面。
所以,“穿着暴露”和“被强暴”之间,其实没多大关系,或者说,关系极小。真正要为犯罪行为负责的是施暴者,不是受害人。
3、
5年前,在我生活的小城,一起女孩被继父性侵的案件曾掀起了轩然大波。
一个13岁的女孩和母亲、继父生活在一起。有一天母亲不在家,天气很炎热,女孩放学回家就直接跑到浴室冲凉,忘了关上浴室的门,蓄谋已久的继父乘机冲进浴室对她实施了性侵。
被吓懵的女孩哆哆嗦嗦地躲在角落里,等晚上母亲回家以后哭着向她控诉了继父的兽行,没想到换来的却是母亲的一个耳光:“都怪你自己洗澡不关门,太不自重勾引人家!”
后来女孩去上学,同学们也对她指指点点,背地里称她为“勾引继父的坏女孩”。女孩于是整日精神萎靡颓废,陷入深深的自我怀疑和绝望之中。
两个月后的一天,女孩的尸体被早起干活的人在村后的小池塘里发现。没有人知道这两个月的时间里她经历过多少痛苦和煎熬。
一个无辜的小女孩,就这样被禽兽继父和愚昧的母亲联手害死。
对受害人来说,来自亲友的指责、谩骂、侮辱比侵害本身更可怕,因为来自亲友的伤害可以轻易剥夺他们活下去的最后希望。
任何犯罪,都不存在“完美的受害人”。与其指责指责受害者不自爱、不小心,不聪明,不如试着接纳和理解她们。
4、
“受害者有罪论”是一种思维上的癌症,会使人丧失正常思考、明辨是非的能力。
“受害者有罪论”是施暴者对自己罪行的开脱;是旁观者对犯罪的冷漠和纵容;对亲友们在受害人伤口上撒的盐巴。
真正应该去死的是施暴者,受害人理应获得理解、同情和支持。
每个女人都有穿着自己喜欢的衣服出门的自由,但这并不是禽兽们可以肆意妄为的理由。即使她们光着身子出门,也受法律保护。
所以,请人渣原地爆炸10000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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