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恶论
作者:石宏博 析:石宏博
在我们日常的认知里面,善良并不是倚仗,善良更像是一剂良药,它只提供给有需要,愿意接受并且出得起价格的人。
而邪恶,往往意味着一种自我毁灭,不但将自我毁灭,而且将它周围的人一同毁灭。
可是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善与恶的认识往往十分模糊,具有非常大的不确定性,为什么会造成这种原因呢?让我们从顶层上首先看一下。
黄石公《素书》当中指出,义者,赏善罚恶,以立事立功。而《韩非子》当中说,赏(德)与罚(刑)是君主的二柄,君主专此二(权)柄,不可以假于旁人。
(在韩非子的说法当中,我们还可以看到,德以文官系统为主,刑以治安武将系统为主,这里面的事情很多,我就不详细展开了。)
而善与恶,在这里是建立在事功的基础上的。
什么是功?人做事情往往是先有一个理论,然后经过实践检验之后,得到一个结果,这个结果是正向的,对我们的目标有帮助的,我们立一下,标记一下(树立一下榜样),这就是功,当然,由于时间的存在,这个功,也是一个动态的系统。
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对我们整体文明生存与发展有正面效应的行为或者价值观念就是善,对我们文明整体生存与发展构成威胁有负面效应的行为或者是价值观念就是恶。
什么是事?每一件事汇集起来,达到一个总体的大事,这个大事就是我们整体文明的生存与发展。
那么,主管正义的是谁?谁能赏善罚恶?答案是,只有最高负责人有权柄这样做。现实生活中,由于事情的复杂程度与数量很大,具体到每一件事的评定,不像我们理论上说的这么简单(还涉及到一个道统问题,这里面我就不说了),我们现在具体的做法,是选择一些基本的正向的行为或者是观念,把它称之为善,选择一些基本的负向的行为或者是观念,把它称之为恶,先确定一个基本盘(基本盘的意义在于它不会轻易反复变化,所谓治大国如烹小鲜,小鲜,如果来过翻过来覆过去,来回翻就容易碎),然后根据具体的情况(比如说一些大事件),进行相应的分析,形成韬略,再进行具体的行为。而主管正义的人或法,也可以由最高负责人进行授权。
而个人的善与恶,一般情况要符合基本盘的要求,然后根据具体的情况,具体要求,做具体的分析。
正因为这种价值观,从顶层上看来非常的复杂,所以呢,大部分普通人一生都活在基本盘的这个范畴里面,因为策略的存在,偶尔来回牵扯。而如果政 治生态恶化,更让人发出苍天不公正的感慨。
我们来分析分析这个善恶的基本盘。
首先,善良的第一个基本盘是友好,共情和爱。
而邪恶的第一个基本盘是冷酷,极度自我中心和残忍。
时间关系,我就先写到这儿,改天有机会我再一一列举善与恶的基本盘。
最基本的一条原则是,在行使自己合法权利的时候,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利。
有人可能会发出疑问,为什么哪怕是在基本盘的意义上,恶人罚之不绝?
这与我们的社会运行方式有关。
实际上,由于资源的有限性和为了保障资源供给的连续性,顶层往往能够得到近乎无限的物质供应与精神供应,而底层只能够得到维持基本生活的物质供应与堪称贫乏的精神供应。这种情况决定了我们的社会往往是带病运行的,而每个人往往也都伴随着各种各样的心理病症,这些心理病症与每个人的境遇相联系相结合,于是催生出各种各样的人格特征。
比如在童年没有接受过足够关爱接纳的人,容易出现冷酷残忍的人格特征。
而在童年接受了过量的溺爱的人,容易出现极度自我为中心和自卑伴随自负的人格特征。
人有各种各样的需要,一旦缺乏,就容易产生出傻 缺的气质,不管以后是否缺乏,这种气质,如果不加以治疗,会伴随人的一生。
同样,一旦过量,如果一个人的内心不是很强大,无法化消与承担,就容易产生出淤滞的气质,淤滞往往产生狂妄,寡欢伴随狂喜,贪图刺激享受,等等气质,如果不加以治疗,同样,不管以后是否过量,会伴随人的一生。
就这样,在缺与过量的物质与精神基础条件上,有一部分底层的劳动人民和上层的人物有着强大的内心,和良好的运气,并不会滑向邪恶的深渊。
然而,在这么丰厚的,邪恶的条件中,有些不知天高地厚的,没什么修养的人,往往就滑向了邪恶的深渊,这也就是为什么,恶,往往是罚之不绝的。
而事情一旦涉及到权力,就会变得复杂。关于赏善罚恶,一旦做对了,就会带来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治世,一旦做错了,往往带来的是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混乱与沦丧和苦难。这是历史的经验,慎之,慎之。
而作为我们普通人来讲,往往,生活在善恶的基本盘里面,正如我们开篇所讲到的,善或者恶,从来都不是倚仗,有的时候,它只是为了生存与利益而做出的一种无奈的选择,明白了这一点,就可以说的上是成熟的人。
当然,善的基本盘让人觉得很向往与很有价值,同时也应该记住,好多人选择恶的基本盘或者是没有认识或者是出于无奈或者是命运的无常操弄。在善的基本盘里面的人们,也无须得意,像我,感到的就只有庆幸,虽然没有留在首善之都,但我现在依然生活在善的基本盘里,这也是我现在为什么要保持圈子干净的原因,这也是我的一种选择。
析:
善与恶,归根结底是一种理念,是一种价值判断。像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就是一个例子。
文中还提到,“最基本的一条原则是,在行使自己合法权利的时候,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利。”
往深了说,法律,是带有强制性的价值理念判断。而真理,是理念发展到最高形式的一种体现。
理念与实践的关系,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人,渺小而伟大,善与恶,是我们这个复杂社会运行当中的一种存在。对伟大的人来说,以史为鉴,继往开来。对我们这种普通渺小的人来说,以善的基本盘为基础,过好自己的日子,在好日子当中,疗愈自己的心理创伤,就算是做贡献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