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用一周的时间读完霍桑《红字》。每天断断续续的在微信读书上看半个小时,差不多一周的时间,把这本小说读完。看来任何事情只要坚持做下去,就会有收获的。
多年前,我有段时间,其实我是对这类经典文学作品是有些排斥的,总感觉这些东西是过时了的,与我们现在的时代是格格不入的,所以不太关注,也不愿意去阅读,其实我错了。经典毕竟是经典,有它永恒的魅力在里面。比如去年我读了多本毛姆的小说,以前看到说什么《月亮与六便士》都是不愿意去翻看的,直到看完了才觉得,呀,写的真好呀,喜欢。
这篇小说的故事其实挺简单,但是他对人性的剖析,很深刻,塑造的人物形象也很鲜明饱满。最有魅力的还是他的文字,耐人咀嚼,真是值得多读几遍的书。
多读书,读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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