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去婆婆家接儿子,这一周心情一直不大好,因为夫妻间闹了些矛盾。正在考虑要不要离开这个孩子的亲爹。走到十字路口那盏昏暗的路灯下时,我看到一个17、8岁的男孩,个子并不是很高,1米5左右。瘦瘦的,上身光着膀子很干净,下身穿一个格子短裤。正在垃圾堆上捡起一个硬纸片,随后竟然拉起一条黄狗,狗儿乖乖的跟着他就走。好像是条流浪狗,因为皮毛不是很干净。他迈着轻快的步子从我眼前走过了。我走近后才发现,这不是十年前我在308国道上见到的那个捡垃圾的男孩吗? 后来中间这些年,还在驿里街见过他一次,也是匆匆穿过马路,两只手里都拎着垃圾袋子。当时我坐在车里,看到他黑黢黢的小脸,特别想给他一些钱,我摇下车窗手里拿着20元钱,向他招了招手,打了个让他过来的手势说:“孩子,你过来。”我看到他扭头看了看我,面无表情,扭过头就走掉了。我以为是他没听到,打开车门下来的当儿,他就走没了踪影。听说这个孩子是个孤儿,好像父母双亲都已经过世了。 每次看到他心里都会surprise(惊喜),因为他还在坚守着自己的阵地,一没有偷二没有抢。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比起那些偷鸡摸狗之辈的大人们不知强了多少倍。想起他黑黢黢的小脸,漠然看我的表情,比起他来,我竟觉出自己的“小”来。也许他靠捡垃圾不会挣到太多钱,但最起码能填饱肚子,从他干净光亮的脊梁和手里的小黄狗能看出来。也许他鄙视乞讨和怜悯,从他漠然的眼神里能读出来。也许小男孩也在捍卫自己小小男子汉的尊严,我是这么想的。 曾经去参加一个婚宴,饭桌上大家自然谈起自己子女的婚事,高姐说:“我闺女找了个公司老总的儿子,他家给我闺女买了辆40多万的跑车。”王大姐接话说:“我闺女嫁给了一家销售汽车公司的儿子,人家光那些个车就价值上亿,更别说汽车城的占地了。”转过一年见到王大姐,她说女儿已经离婚了,让帮忙给再找个合适的好人家。我错愕地张大了嘴,还未合拢,王大姐转身就进了隔壁的美容院。又过了2年见到高姐,她说女儿已经过世了,给她留下了一个3岁的女孩。男方说女儿是吸毒殒命,我的女儿乖巧懂事,怎么会去吸毒!高姐愤怒的诉说着,眼泪在眼眶里打着滚流了下来。 看到这些,想想自己的生活和孩子,竟然觉得那些意气用事的鸡毛蒜皮的事就像一阵风瞬间消失无踪了。最要紧的是孩子可不能缺爹少妈。面对现实,学会接受,完美的生活,是要学会接受缺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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