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意心理学与恩威并施综合疗法》之【第四章 自我意识与面部表情】
第一节 自我意识
一、意识
意识是我们人的头脑对于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是一种特殊的物质运动形式,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首先,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进化的产物。意识的产生经历了三个决定性环节:其一,由无机物的反应特性到低等生命的刺激感应;其二,由低等生命的刺激感应到动物的感觉和心理;其三,由动物的感觉和心理到我们人类的意识。其次,意识是社会长期发展的产物。劳动在意识产生的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比如说,劳动使猿手转变成人手,使猿脑转变成人脑。劳动创造了语言,劳动和语言一起丰富着人们的意识,人们的思维能力是在劳动的经历中逐渐形成和发展的。
意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意识是指人们的各种情绪、情致、思维、联想,包括性格、概念的形成过程和感觉、知觉等成分;而狭义的意识只是指概念活动,就是用概念来抽象地概括事物的本质、用概念来进行思维的过程。意识活动既是主观世界,也是客观存在。
意识活动可以加强我们体内各种无形的物质的功能,加强其物质性,同时意识也可以通过意念的集中产生极强的能量,甚至可以“聚则成型”,意念活动时我们体外物质层次的作用也是如此。人们运用意识的目的,就是要用意识改变不同层次的需求的状态,使之朝着预想的方向发生变化。
人类的意识活动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本质,在于它是建立在生命活动的基础上的意识活动,能够主动支配生命活动,这表明我们人类的意识活动具有独立性。在人类的早期阶段,尽管人类的意识活动与动物的意识状态已有了质的不同,但它还是“屈服”于生命活动的。时至今日,我们人类的意识确实有了极大的独立性,它可以在各领域自由驰骋,尽收宇宙万物。但是,人的意识却不知如何对自身肉体自觉地发号施令,而是任其自然。这也说明人类对自身生命规律的研究尚不够深入。
二、自我意识
自我意识是个体对自身的心理、生理及社会功能等状态的觉知和主观评价,是对自己身心活动的觉察,即自己对自己的认识,具体包括认识自己的生理状况(如身高、体重、体态等)、认识自己的心理特征(如兴趣、能力、气质、性格等)以及认识自己的与他人的关系(如自己与周围人们相处的关系,自己在集体中的位置与作用等)。自我意识是具有意识性、社会性、能动性、同一性等特点。
自我意识可分为生理自我意识、心理自我意识和社会自我意识。生理自我意识是指个体对自己的性别、年龄、身高、体重、外貌和体质等生理状况的认识,也包括占有感、支配感和爱护感;心理自我意识是指个体对自己的思想观念、情绪状态和心理特征的认识,包括兴趣、爱好、理想、气质、性格和价值观、世界观等精神领域;社会自我意识是个体对自己与社会群体的人际关系以及自己的社会地位、职业和职务等的认识。自我意识的状态与个体不同年龄阶段的身心发展状态有联系。
自我意识并非与生俱来的,也不单纯是个体生物成熟的结果,而是在我们经历社会化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和发展的,是一个从无到有、从低级到高级逐渐发展的过程。其发展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即从生理自我意识到社会自我意识,再到心理自我意识。
刚出生不久的婴儿,还不能区分自身与周围环境中的人和物,因而他们没有自我意识;随着他们的感知觉和运动能力的发展,加上他们同环境中的人与物的接触和交往,婴儿逐渐明白了自己的动作与动作对象的区别,此时他们才能区分自己这个主体和自己的动作以及自己周围客体的区别,这些都是他们自我意识的初级表现。
儿童通过对镜子中和照片上的自我形象的观察与比对,逐渐认识自己的外貌形象及身体的各个部分。当儿童能够用“我”字来进行交流,表达自己的要求时,他们自我意识中的生理自我意识便基本形成了,这是儿童的自我意识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的标志。
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进入幼儿园或学校,他们接触到的社会环境逐渐扩大。通过家庭、幼儿园、学校及其他社会环境中的人际交往,儿童的社会自我意识也开始形成。进入青春期后,他们的社会自我意识渐渐增强,开始形成心理自我意识。当个体能意识到自己的社会价值、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并且能自觉地调节或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时,他的自我意识即已达到成熟的程度或标准。
研究发现,儿童自我意识的发展并不是沿着直线上升的,而是以起伏变化的曲线形式呈现的。这种变化发生的时间、起伏的高度和发展的质量,会因儿童自我意识的内容不同而不同。一般来说,从婴儿期至学龄前为发展的高峰期,从小学到初中逐渐下降,在青春期后又明显上升,而大学毕业后又开始下降,到中年再次回升,然后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平缓下降,直至随生命的终止而终止。
不同的人,其自我意识的范围、强度和质量是不同的,这主要有赖于个体的经历及其神经系统运行状态的强、弱或平衡的程度。
自我意识是一种多维度、多层次的多元化复杂心理现象,它由自我认知、自我体验和自我控制三种心理成分构成。而这三种心理成分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统一于个体的自我意识之中。从认识形式的角度来理解自我意识,它表现为自我感觉、自我观察、自我分析和自我批评等层面,它们统称为自我认知;从情绪形式的角度来理解自我意识,它表现为自尊、自爱、自峙、自卑、责任感、义务感和优越感等自我感受,统称为自我体验;从意志形式的角度上来理解自我意识,它表现为自立、自强、自主、自制、自卫、自律等,统称为自我控制,是为达到某种目的而产生的心理状态和行为动机。以上三种心理成分相互协调而整合为自我意识的正能量。
1.自我认知
自我认知是指我们的主我对客我的认知和评价,是在客体的自我认知基础上,我们对自己的身心特征做出的正确、理性的自我评价。它是自我意识的首要成分,也是自我控制的心理基础,包括自我感觉、自我概念、自我观察、自我分析和自我评价。自我分析是在自我观察的基础上对自身状况的反思。自我评价是对自己能力、品德、行为等方面社会价值的评估,它最能代表一个人自我认识的水平。客观地进行自我认知,并能在此基础上对自身做出合理、正确的自我评价,是一个极为复杂而又艰辛的心理过程。
形意心理学理论认为,自我认知过程是一个有意的形意过程,是个体通过将自身的价值、能力和条件等同他人进行诸多层面的比较来逐一实现的。我们都生活在社会群体中,如果我们想要适应周围环境,同他人和睦相处,完成社会化等目标,就必须十分清楚周围的人和社会环境,而且知道我们自身所处的社会地位及其产生的社会作用。如果对周围的人和社会环境不甚了解,我们就会无所适从,就会感到紧张不安,甚至会产生焦虑的心理。
个体在进行自我认知时,会受到其自身的需要、愿望及动机等诸多心理因素的影响,而在这些方面,每个人的自我认知总是或多或少地存在一定的误差。当个体发现自己对自己的评价与社会对自己的评价一致时,他就会有安全感,也会对自我评价充满信心;反之,当他发现自我评价与社会对自己的评价相距甚远时,他与周围的人的关系就会失去平衡或者产生矛盾,也就丧失了安全感。如果这种失衡的状态持续发展下去,就会导致个体的心里产生自满或自卑的情绪,这不利于个体心理的健康成长。
2.自我体验
自我体验是个体对自己怀有的一种情绪体验,是个体的主我对客我所持有的一种态度,反映了主我的需要与客我的现实之间的关系。如果客我满足了主我的要求,那就会产生积极而肯定的自我体验,即自我满足;相反,如果客我没有满足主我的要求,则会产生消极而否定的自我体验,即自我责备。而客我能否满足主我的要求,往往与个体的自我认知、自我评价以及个体对社会规范和价值标准等的认识程度有关。
自我体验的内容十分丰富,自尊心与自信心、成就感与失败感、自豪感与羞耻感等,都属于自我体验的内容。
3.自我控制
自我控制是个体对自己的思想、言语和行为等活动的控制,即主我对客我的制约作用。人类的自我控制有两个方面的表现形式:其一,自我发动作用;其二,自我制止作用。在克服生活中的困难的过程中,个体的生理或心理功能会强制他自己的言语器官、运动器官等进行种种活动,这就是自我控制所起的发动作用。例如,为了克服自己贪睡的欲望,很多人为自己制订了调节身心状态的方案,如坚持晨起跑步或者早读等行为。而主我会根据当时的情境,抑制客我的行动和言语,起到制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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