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多事之秋
1958年,对于父亲来说,是多事之秋的一年。
首先是农业合作社退出了历史舞台,我国农村开始实行人民公社体制,即实行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三级管理。之前的合作社,实际上相当于人民公社时期的生产大队,父亲由合作社社长变成了了生产大队副队长,兼任生产小队的队长。
紧接着,一场轰轰烈烈的全民大炼钢铁运动开始了。当时提出的口号是,“上到九十九,下到刚会走”,都要去炼钢。全民都被动员起来了,家家户户都把铁制的农具上交了,用实际行动支援国家。生产队里的青壮年,都被统一集中到百里之外的地方,集中参加大炼钢铁运动。整个生产队,就剩下了妇女儿童和老弱病残。因为父亲在生产队里担任职务,因此,他留守在在家里,带领社员们开展生产劳动。
兴办公共大食堂是这一年发生的第三件大事。各个生产大队都以生产队为单位组织了公共食堂,社员们都把自己家里的铁锅上交,支持国家大炼钢铁,家里小灶全都停了。社员们的一日两餐,都在公共大食堂里解决。所有社员吃饭不用花钱,到了饭点,一家老小都在公共大食堂打饭。当时,我们家有外祖母及父母亲,我大哥和二哥共五口人。母亲在食堂里打了饭,端回家里,全家人围在一起吃。
这一年,随着人民公社体制的实行,全国开始进入大跃进时期。为了多打粮食,许多地方提出了“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口号,虚报产量和浮夸风现象十分严重。对于这一切,作为一名党员,父亲心里隐隐地感觉不安起来。
就在这时候,我们老家来人了。来人是父亲的一位堂侄,他是父亲二哥的长子,比父亲小六岁。两人从小一起长大,感情非常好。这位堂兄在户里的弟兄中排行老四,我们称他四哥。他特别有头脑,人也精明能干,会做木工活。当时,四哥为生产队采购清油,路过此地,就来到家里看望自己的亲叔父一家。父亲在和他寒暄的过程中,悄悄地说起了自己心中的担忧。四哥跟父亲有着同样的看法,他建议父亲带着全家人,一起搬回老家去。四哥是经过深思熟虑,才向父亲提出这个建议的。
一是因为从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开始,一直到解放后成立合作社和人民公社,父亲担任过村长、合作社社长、生产队队长。虽然职务不高,但管的事情多而杂,容易引起一些人”的嫉妒。
二是父亲在这里属于单门独户。当时父亲所在的村庄,叫“王家塬”,我的外曾祖父姓王,可外曾祖父夫妇只生了八个女儿,生的儿子一个都没有存活下来。他们为自己的三女儿——我的外祖母招婿上门,为自己顶门立户。可外祖父夫妇成家后,所生的儿子也都夭折了,七个女儿却一个比一个健康。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外祖父又一连给自己的两个女儿招婿上门。这一大家人,是由王(外曾祖父)、张(王祖父)、黄(二姨夫)、闫(父亲),四个姓氏组成的复杂家庭。
村子的名为“王家塬”,可王姓的男丁只有一人(我二姨夫夫妇所生的第二个儿子,外曾祖父已去世),尚未成年。堂兄担心一旦父亲遇到什么事情,连个互相照应的人都没有。
当年,跟外曾祖父一起在此地安家落户的李姓之人,在此地开枝散叶,子孙繁衍,成了村子里的大户。父亲在这里生活的十五年,他胸怀宽阔,为人大方,跟李姓家族大多数人的关系相处得十分融洽,还跟住得最近的一户人家拜了干亲,两家人来往十分密切。但是,生产队里有两三个心怀不轨的李姓之人,总在暗中给父亲使坏。
在这种情况下,父亲听了我堂兄的建议,开始动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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