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爸爸喜欢买书,我也喜欢看书,尤其是历史类和古诗词。我常常梦想着自己生活在红楼梦中,和林黛玉一样兰心慧质,下笔就成诗。上学的时候,写作文都会模仿书里的写法,得到几次A以后,就开始洋洋得意,以为自己已经离作家不远了,直到工作了开始写工作报告,才发现自己曾经引以为傲的写作水平是这样的幼稚,每一篇文章都是一种风格,都是一种套路,难怪总被领导批评“你这写的都是什么呀”。
加入了行动营,猫叔说,你要把你所写的内容读出来,并且录音。我尝试着把我以前写的工作报告读了出来,把我尴尬的,我自己都想说“你写的这是什么玩意儿”,我只顾自己写的嗨,根本没有在乎读者的感受。我只有明确的目标,可我没有读者意识,不知道读这个文章的人想看什么,没想过他们的需求,只是把我想写的写出来了,典型的“小学生式写作。
于是我现在写出文章,就从头开始念,哪里不通顺就改哪里,改完再念,一直到能通顺的念出来为止,我发现我的文章通顺多了,也越写越顺手了。
也许我永远不会成为作家,但我会一直认真的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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