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夫·托尔斯泰这个人的名字大家都很熟悉,读过他的书及文章的人都会对他印象深刻,其原因有二:
作为19世纪中期俄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毫不隐讳,一心把对社会、对人生的见解撒在字里行间;
再者,其作品的艺术性极具特色,自然又细腻的对比手法简直要成了他的专利,处处可见贫富生活的对比。
《复活》一书则是托尔斯泰对现实生活的理解、对文字艺术的驾驭之高度显现。
此书于1889年动笔,1895年完成初稿,可托尔斯泰对此并不满意,于是他不断探索后反复重写,终于在1899年完成。
这期间,作者收集了大量关于监狱生活、法庭旁听的经历及经验。此书主人公聂赫留朵夫便是作者通过小说来发泄思想、传递感情的代表人物。
托尔斯泰跟随聂赫留朵夫的心理变化和成长,我们会从这位迷茫的伯爵公子身上,看到兽性与善性、与人性的较量和斗争。
聂赫留朵夫在十五六岁时遇见了姑妈家的养女卡秋莎,与其说那时情窦初开、两人对彼此的感觉冲动又美好,不如说他们年少无知、根本不能完整表达对另一个人的喜爱。
然而,这段虚幻无果的恋爱结束于聂赫留朵夫从军队回来后的性格突变,他像一只饿极了的野兽,占有了卡秋莎的身体,事后用钱弥补、毫无羞愧之意。
这不仅开启了卡秋莎之后为此怀孕产子又丧子、堕落卖淫又遭人陷害的悲惨命运,更让聂赫留朵夫这个原本心灵美好、善良高尚的少年变成为满足个人欲望和目的决不罢休的“野兽”。
多年后,作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听审了一桩谋财害命的案件,恰巧卡秋莎是被告之一。这次听审对聂赫留朵夫来说简直是命运的转折点。
审理过程中,聂赫留朵夫不仅反思自己对卡秋莎的残忍、羞辱和伤害,更深刻回顾自己从军旅生活回来后所养成的一身恶习,他开始痛恨自己、同情更愧对于卡秋莎,且在得知因陪审员们粗心大意而害无辜的卡秋莎获得长达四年的苦役后,悔恨至极点。
他经过一番努力,不惜耗财力四处奔波也未能挽救这场错误的审判,万般无奈,他为了赎罪,决定跟随服苦役的卡秋莎去西伯利亚,并借机唤起这几年从卡秋莎身上消失的美好品质。
卡秋莎的悲惨命运推动了聂赫留朵夫的精神变化——他曾经糟蹋了这个姑娘并迫使她不得不走上以卖淫维持生活的道路——这种罪恶感的形成令他痛苦,更让他身上的利己兽性逐渐褪去,悲悯爱人、善良正直的善性从此复活。
于是他渴望帮助卡秋莎,希望她像自己一样回归心灵之美好,却同时接受着更多困扰和对贪官污吏、广大贵族的厌恶。
自以为是的律师可以随便让无辜的人倾家荡场,视人命如草芥的官员们决定一个人的罪行如同掷色子那般随意。
对下威风凛凛、对上低三下四的贵族官员比比皆是,自命清高、人面兽心的伪君子从法院、枢密院、高级政府鱼贯而出。
法庭上、监狱中,官员们的交谈、太太小姐们的谈笑间,到处可现基督教的身影,然而他们的教和“善”不过是满足其个人欲望的工具:他们心中没有善,却希望穷苦人民相信它的存在。
悲悯穷人、广施救助的善性未能打开聂赫留朵夫的心结,他在寻找社会混乱之根源、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上徘徊不前,直到他打开《马太福音》,被其中的内容和戒律所吸引。
他开始明白自己并非上帝、不能拯救同自己一样沾满罪恶的“仆人”,唯有遵守戒律,继承主的意志,才能重获新生。
盲目的善并不能拯救社会和人民,正如官吏大臣、贵族公爵们以为的善,聂赫留朵夫的善对人类整个群体来说绝没有实质性的帮助。
并不是他一个人的力量或者多个人的力量就能根除所有社会毒瘤,而是每个人必须抱以自己非完全是生活的主人、不能生来只为享乐的信念才能构建美好社会。
在这里我绝不是在否认自己掌握命运、奋发图强从而获得尊重,而是我们更该因此看清自己,看清社会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做一个不损人利己的社会公民,并努力将善良、博爱等美好品质传递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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