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的时候,学姐回学校为她所在的大学做宣讲,一个人,站在讲台上,台下是服装一致的我们,各自有所期待。
学姐的名字叫秦思,简单的含义,“我的父母给我起这个名字的意思大概是要鼓励我在生活和学习中勤于思考”,秦学姐说完不禁莞尔。
那时,我坐在第一组倒数第二桌的位置,写着英语周报,却也记住这个第一次听见的名字——秦思。
秦思学姐简单的给我们介绍了大学的生活状态和学习周期,貌似要比高中轻松一点,她这样说我也这样想着,毕竟等待了很久,要踏入大学。
“你们好!”
“再见!”
走下讲台,她就要打开我们红色铁门然后离开,我站了起来,拿着英语周报给她念“有生之年,得以相遇,实属幸运”……“天高地远,来日方长,我们再见”。
对于这突如其来的“告白”,她理智性地问了前面的同学:“他叫什么名字?”
“我叫林扬。”
“哦,我记住了,谢谢!”
她走出门去,进入路灯的怀抱之中;我继续写着英语周报,班上的同学的目光朝我投来,前桌的朋友回过头来笑着和我简单聊了几句。
我也只是笑了笑,下了晚自习后找了旁边女生记下了她的联系方式。
她站在讲台上,我可以看见她的涂了唇膏的唇,可以看见她涂的紫晶色指甲,可以看见烫过的微卷长发,可以看见她粉红色的外套。她与班上所有的女生有所不同,不是同一的校服,不是每天的焦头烂额,她的笑是初冬里的风,暖意稍减,寒意未盛,吹在人的身上,吹进我的心里。
半年后我考了与她一般的成绩,进入了她的大学,没有多余的联系,因为院里有不得不去的考试,我错过了第一次见面的机会。两年后,我们才得以再次见面,十多个人,她就坐在我的旁边。待她坐下,我说“秦思学姐好,我叫林扬。”“我记得你。”,她说。
我大三,她大四,她准备出国交换一个学期,然后毕业出国留学。吃饭的当天晚上,她是最后一个来的,因为她在等她的签证,她将飞往德国。
秦思学姐的头发剪短了,也烫直了,她化了淡妆,穿一身淡紫色的纱裙,口红和指甲都是迷人粉红色。
坐得很近,她的脸无比清晰,明显瘦了。
她来宣讲的那个夜晚,我坐在离她十米远的课桌上,没有想过可以坐着一起吃饭。
秦思学姐经过三年的学习成为了更优秀的人,而我连原地踏步都做不到。回校的路上,并肩而谈,我知道我们的距离更远了。
嗓子沙哑,话说不清楚,像此刻迷茫状态的自己。
最后我们轻声道再见,笑着各自离开。
明白,不是“我们并不拒绝再次相遇,只是拒绝再次相识”,而是我,仅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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