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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物自体不可知

2.物自体不可知

作者: 菠萝男二号 | 来源:发表于2019-01-28 21:50 被阅读0次

    自此,我们可以看到,公理并非绝大多数人所理解的“不证自明的基本事实”(来自百度百科)。课本从不会给我们一个关于公理的证明过程,因为公理本身是不能够被证明的。

    之所以不能将其称之为基本事实,是因为作为人,我们永远无法理解真正的客观世界。

    人类对客观事实的感知只有5条通道: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其中80%来自视觉、18%来自听觉。

    然而任何的色彩与声音,都并非事物的本质。光是一种能量,是光量子,视觉只能感应到对象全部属性中的感光属性(极小部分),并将将光的波长扭曲成为了颜色,声音是一种振动波,听觉只能感应到对象全部属性中的震动属性(极小部分),并将其扭曲成为了声音。

    我们所说的世界永远是被我们感知假象扭曲过,重塑过的主观世界。我们永远不知道客观世界是什么样子。人类用这种扭曲和简化了物态的感官系统有效地建立了自己生存所需的识别系统。“对象”和“客体”是两个概念。“对象”是被主观感知系统扭曲过的客体,是纯主观的。

    古希腊哲学家们一直在探讨这个世界是否存在客观真理,本体论所探讨的就是这一问题。直到法国哲学家笛卡尔提出,当我们在探讨这个世界有没有客观真理的之前,要先思考一下,我们是否有能力探索世界。至此,哲学做了转向,从本体论转向到认识论。

    到这个时候,人们忽然对自己认知世界的能力产生了巨大怀疑,如果连自己思维能力都不知道,凭什么相信我们的思维能力能够抵达世界的真相呢?最后近代哲学集大成者是康德。康德给出的答案是不可知论。

    世界本源也许有,叫做物自体。但物自体在河的彼岸,我们永远都不能接触到物自体。我们只能而且只能接触到河的此岸,叫现象界。所以和世界的本质、真理到底是什么?我们不知道。物自体在彼岸,现象界在此岸,物自体不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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