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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熊 第十章

白熊 第十章

作者: 李晋263 | 来源:发表于2020-12-24 21:38 被阅读0次

                                                               第十章

  临行前,不知出于什么样的想法,他来到了那两只小熊的笼子旁。那两只小熊看见他,活蹦乱跳的雀跃不已,对他的到来,很是欢迎。这让他不禁感到感慨;若是这两只小熊知晓他明天就要去捕猎它们的母亲,还会感到欢呼雀跃吗?

  直到看着小熊将他给的干粮都吃完后,他才离开。也许临行前来看小熊,并不是个明智的选择。

  第一天夜间的诱饵捕猎,失败了。这让林松感受到了这只熊的狡猾。看来经过了家园被毁、幼熊被抓走的惨痛后,这只熊已经处处提高了警惕。

  昨天天一放亮,他就背着用来狩猎的家伙进山了。这次猎不到这只熊,他是不打算回来的,从连海平对他说的话中,他听出来,眼下这只熊,对他很重要;这次进山,他带够了备用的吃喝和用的。

  自从不再干进山狩猎这一行,也就才两年年多一点的时间,可恍惚间,他竟觉得已经过去了一个世纪般长久。也许是因为,当你厌恶某一行当时,心底的记忆,就会选择性的将它遗忘,直至生疏。

  翻过了三座山后,太阳已隐在西山处,在一片挺拔的白桦林子里,他见到了不久前走过杂乱的熊迹,啃过的动物尸骸;这里山低林密,呼啸的寒风被挡在山外,是个适合动物们用来“躲冬”的好场所,凭着他的经验,这只熊就躲藏在这座山林间的某个角落。

  他将捕猎到的狍子放置在一处视线比较开阔的地方,划开内脏,让血腥气散布到林间。熊的视力不行,嗅觉却的异常的灵敏,十里外散发的尸骸味道它都会感知到。然后在迎风的二百多米外,将自己置身在雪窝中。只露出一处比枪口大不了多少的雪洞,为防寒冷,他让自己置身在两层厚的狍子皮筒中。

  这一招,在鄂伦春猎人中,被称作“打窝子”,专门用来捕猎比较大型的食肉动物。

  天色黑下来后,森林里笼上了萧杀的寒意,一轮残月,凄清的挂在天空,冷冷的映照着雪地。即使置身在雪窝里的狍皮中,寒气也透过雪层,侵袭进来。

  狼的嚎叫,从远处隐隐传来。偶然间,一声熊叫声,厚重的传来,将狼的嚎叫压住。

  他预料的不错,这只熊果然就在这座山间,接下来要比试的,就是看谁的耐力多了。夜半时分,熊没有来,却来了两个不速之客;两只猞猁,摄手摄脚、小心翼翼的靠近了狍子的尸骸,在观察了半晌后,堂而皇之的簇拥上来,啃起了已经冻成坨子的狍子肉。

  若不是因为被当做诱饵的狍子肉被冻住,变成冰一般硬,这点肉,是用不了多久,就会被它们吃光的。他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在雪窝中看着,听着寂静的夜色中,“吭哧、吭哧”啃食肉的声音。

  若是在以前,这时的他,只消将改装过的、异常明亮的手电筒打开,趁着动物发懵发愣的空隙,只要两秒钟,这两只猞猁,就会命丧枪口。而猞猁皮,是那些从内地赶来做皮毛生意的贩子们,最喜欢收购的一种,尤其是隆冬季节,皮毛厚重细密,可以卖上个好价钱。两年多以前,他每年卖掉的皮毛,挣到的钱,要比父亲种地卖粮的钱多上一倍。

  但此时的他,只能等着,决不能开枪。那只熊一旦被惊到,便不会再来了,这个诱饵的方法,也会被熊识破。

  冬夜是漫长的,好在寒意始终让他保持着清醒。夜半时分,两只猞猁终于心满意足的走了,留下半具尸骸。当黎明终于来到时,又有三只乌鸦嗅到了味道,循味飞了过来,它们的喙是异常坚硬的,冰硬的尸肉,对它们来说,是不在话下的,“呜啊、呜啊”的啄食起来。

  除了苦笑,他真是没有别的办法。趁着乌鸦啄食时,他把带来的干肉啃了一块后,睡了一觉,养足精神,才会应对下一个夜晚。而剩下的狍子尸骸,也就够支撑最后一个夜晚了。

  夜晚如约而至,树梢上掠过的寒风,发出阵阵尖利的鸣叫,如果今夜那只熊没有来,自己唯有明日再去捕猎一只狍子去了。有一刻的功夫,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判断失误,那只黑熊根本就没有在这座山中!很久没有出来狩猎,他对自己没有了信心。

  对抗寒冷的方法,就是在皮筒中不停的摩擦双腿和双脚,让它们保持热度,这是他的狩猎师傅拉夫凯告诉他的。想起师傅,他才想起来,自从来到北川局里,就没有回去过靠山屯,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见到他老人家了,过完年后,怎么也得抽出些时间,回去看看他老人家去,虽然自己在决定不狩猎后,拉夫凯只用蹩脚的汉话说了句成语“人各有志嘛!”再没有说什么,但总觉得自己亏欠老人家什么,毕竟这一行是他老人家教出来的。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对拉夫凯的恩情,自己是很难报答了,除了去看望时,拎上两瓶酒,也没有别的方式了。

  多久以前的事了?自己对狩猎这一行,着了迷的喜爱,看着靠山屯中居住鄂伦春人们,背着枪进入到山中,出山时,拖拽着大大小小的猎物,让自己羡慕得不得了,这才是靠山吃山最惬意的生活方式,充满了男人应该有的冒险精神。而父亲他们的生活方式,充满了平庸和单调,每日里伺候着几晌地,从土中刨食而作,靠天吃饭,这样的生活,日复一日的,他不喜欢,从心底里感到厌烦。

  寒意十足的月光下,雪变得惨白,黑幢幢的密林中,巨兽般的吞噬黑暗。映衬进雪洞里的月光,将卸下来的枪支刺刀反射出一抹光亮。这只枪还是赵双喜最喜欢用的那只枪,虽然枪托木柄已经残旧,木漆掉落,赵双喜却很少让人碰这杆枪,视作宝贝一般,而枪械库里的其他枪支,民兵们都可以随便使用。

  林松在从连海平里接过这杆枪时,明白了他爱不释手的原因;对于一名常年进山狩猎的人来说,枪,就是命根子,使用起来,是否合手,是很关键的一点。这杆枪,细微处已经被赵双喜精心的处理过,抵在肩头,竟有了人枪合一的感觉。一枪击发出去,二百米处的酒瓶子随声炸裂,而肩头,只感到微微的震动。

  夜已经很深了,熊仍然没有踪影。让他感到疑惑的,是昨夜里那两只猞猁居然也没有来,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猞猁是轻易不会放弃剩下的食物的。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它们又捕到了新了猎物,二嘛!就是附近还有比它们更凶猛的动物在环伺着。

  这个想法让他兴奋起来,侵袭来的困意也消散了;这个季节,比猞猁还要凶猛的,也就只有熊了。

  两年多前,在一名鄂伦春猎人和黑熊同归于尽时,亲眼目睹的他只是感受到了这一行当的残酷。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即使狩猎经验很丰富的猎人,时间长了,也会有失手的一天。但这件事,只是在心里有了阴影,萌生了退意,而真正让他彻底放下猎枪的,还是在一次狩猎中遇到的事情;如果说鄂伦春猎人和熊的同归于尽,让他感受到了残酷,那接下来遇到的一件事,则是让他感受到了这一行的残忍,万物皆有灵,他内心中被多年狩猎杀戮遮盖的善意,发出了芽,长出了根。

  那年,从内地来的皮毛贩子们,突然出大价钱收购鹿茸,一根中等材质的鹿茸,居然抵得上一张熊皮的价钱,而这两者之间,不论是从危险程度上,还是难易程度上,是都不能相提并论的。靠山屯里的猎人们,都进山里了。出于对钱财的渴望,让他第三次跟随着鄂伦春猎人们翻越过了白嘎峰;那里很少有人涉足,山里的鹿群犹如家里圈养的羊群一般,成群结队的散布在密林中。

  一切要比设想的还要顺利,进入山林中,三天的时间,每个猎人背上的鹿茸,都够份量了。黄昏时,林松前去河沿打水时,见到了一只前来喝水的母鹿。虽然母鹿没有鹿茸,但他迫切需要一些肉,用来往回走时近五天时间的干粮。

  中了弹的母鹿,一个趔趄栽倒在草地上,就在他拔出刀向鹿走过去时,鹿又站了起来,肋下的血液喷涌而出,油绿的草地上,染上了一片惊心的色彩。

  鹿向来时的方向,蹒跚着走回去。伤成这样的鹿,是活不了多久的,但此时若是冒然上前宰杀,很可能被它愤怒的蹄子伤到,再补上一枪,又浪费了宝贵的子弹。

  他在鹿的身后,不远不近的跟随着。

  穿过草地,来到密林中,那只鹿再次栽倒在地上,随着血液不断的流出,它已经耗尽了最后的一点力气。

  结果让他很失望,那只鹿居然又站了起来,耷拉着头,每一步都很艰难,摇摇晃晃,继续向林子里走,偶尔会撞到树上,却又顽强不已,蹒跚前行。

  林松有些焦躁,眼看天快黑下来,割下肉还要赶到他们的宿营地去,那也是一段不近的路途。就在他不耐烦的架起枪,想要再补上一枪时,看着鹿倒在一片一人多高的草丛里。

  还好,它终于倒下了。

  他慢慢的走过去,拨开茂密的草丛,眼前的一幕,却让他犹如自己心脏中了一枪,划破天际的怅然;母鹿倒卧在地,失神的目光,显示它已经不行了,却又奋力的将一只后腿伸开,一只小鹿正趴在那里,吮吸着母鹿的乳汁。

  他的突然到来,让小鹿停止了吸食,睁着一双硕大的眼睛,惊恐的望着他。

  他从小鹿的眼睛里看见了自己的身影,那一刻,他第一次感觉自己是如此的混蛋,第一次感觉到懊悔,这么多年来,自己都在干些什么?

  那一刻,他看见了蓝天,看见了草原,看见了星空,也看见了无边的森林在天际蔓延,春来秋走的在唱着歌谣。

  回到靠山屯后,他再不提进山狩猎的事,每日老老实实的跟着父亲下到地里伺弄庄稼。

  短短的两年多的时间,可咋回想起来,竟是很遥远的事情。

  夜,很深了,那轮弦月已经快要隐没在西山处了,树林中变得更黑暗,虽然他的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但狍子的尸骸处已经看不清了。也许今夜又是白等了。

  浓烈的寒意,将空气冷化成细碎的雪花,飘飘洒洒,更加阻挡了他的视线。他感觉自己的双脚正在变得麻木。

  一阵脚踩雪地的声音传过来,犹犹豫豫的,走走停停。

  凭着直觉,他想,那只熊终于靠不住了,在这样的大雪封山的冬季里,找到食物,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即使是一只熊。

  用诱饵捕猎,比的就是猎物和猎人,谁更有耐心。

  一个庞大的黑影,影影绰绰的来到尸骸附近,在观察一段时间后,终于按捺不住食物的诱惑,啃食起来。

  该行动了。林松将枪口对准黑影后,另一只手迅捷的将手电打开,安置了凸透镜的手电射出雪亮的光芒,划破刺冷的寒夜,照射到尸骸旁的黑影身上。

  果然是只熊!这个季节,不再冬眠的,除只他要找的那只,不会有别的熊了。

  那只熊愕然望向光源处,整个胸部暴露在枪口下,电光石火间,枪口喷出的火焰,让林子里一瞬间亮了起来,七点六二毫米的子弹急流奔出,打在熊的身上,发出轻微的“噗嗤”声。

  熊恼怒了,向着他藏身的地点,咆哮奔来;林松迅捷的起身站立,像大树一般的沉稳,目视疾熊,肩抵枪托。

  一枪。

  两枪。

  三枪。

  ……

  一百米。

  五十米。

  二十米。

  ……。

  熊倒卧在他的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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