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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葫芦先生的小情书

写给葫芦先生的小情书

作者: 是胭脂小姐 | 来源:发表于2020-03-20 02:01 被阅读0次

          与你相识这数十日,于我而言却竟恍如半生之感。

          为了躲避心痛,我曾荒唐了不止一次,至少在遇见你之前,我再未对谁有过后怕的感觉。从前我总在想,以后我会不会碰见一个人,他和我一样,能与文学沾边,会和我谈论喜欢的书籍热爱的作家以及那些让自己眼前一亮的句子,我每收尾一篇文章时会满心欢喜的让他成为我的第一个读者,然后眼巴巴的问他,这一次我又长进了多少呢。直到在soul里,有人唤我胭脂小姐,你说我那句很久以前没有胭脂,女子的脸只为情郎红出自老舍时,我就开始预感这个人,一定会与我有某些交集的,能够碰见一个合拍的人,这是莫大的恩赐呀。

          你好啊,葫芦先生,真幸运在这个五月遇见你,这场遇见,大概是真的耗尽了我这一年里所剩无几的运气,所以也很遗憾,从一开始就是以倒计时的方式存在并进行着,当我敲下这几行字的时候,心里竟有股子说不清缘由的空落感,那些无力说出口的话,终究还是成了心头朱砂。

          依稀记得第一次见你,是五月十一号,我说望城有面人工湖的栈道太适合吹风喝酒聊天数星星,于是我们就真的提着几厅青岛去了,而事实上那一天夜晚,没有风,也没有一大片的星空,但所幸有酒也有你。你一定不知道,在我的刻板印象里,与文学沾边的男生大都中规中矩又不善言谈,至少我遇见的无一不如此,而你不同,于是我想起一个叫做斯文败类的词语,用来形容你,再贴切不过。

          从前我总对咱们南方的男生有偏见,总觉得南方的男生骨子里是带着一股小家子气,优柔寡断又不善言谈,以至于我身边身边的男生朋友全是北方人,但我却极害怕与这群人喝酒,大概是南北酒文化的差距吧。直到我遇见你,我才知道原来喝酒可以如此随性,原来喝酒不必要口口干杯一饮而尽,更多的是一种我饮我的,你随意这样子一种状态。

          你好生健谈,让我忘了尴尬,你会跟我说你这些年的遭遇,中学时的种种,大学里的见闻,听着听着,恍惚中仿佛就在你的青春岁月里走了一遭,渐渐起了风,你身上有一股淡淡的烟草味,是那种因为常年抽烟而融进了骨血里的味道,我却觉得很是好闻,嗯,你一定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身上的烟草气息。

          那天的酒,有一大半都在趁你去洗手间的间隙里被我悄咪咪地倒进了湖里,所以我头晕是假的,醉醺醺的模样也是我装的,但趁酒装醉想蹭进你怀里却是真的,可这样的小心机啊,我从未对谁使过,大概是瞧着你会不由地心生欢喜吧。

          还记得某次我在微信里给你发了一句,你在我眼中真的很特别。当时我只说最近被这首歌整魔怔了,但恰好,这也是我想对你说的一句。事实上,你的出现给我带来了很多欢乐,甚至抚平了那些我无论如何自舔伤口也抚平不了的疤,在大学的尾声里能遇见你,算是迟来的缘分吧,但有些缘分啊,就真的只是一起坐船看花,譬如,我和你。

          这些时光,彷佛是在时间鞭打着我往前挪行时在趁其不备里偷来的,太过于短暂,在我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的时候又不得不抽离开来。事到如今,甚至我自己也分不清,这算不算是一种执念。都说心思太细腻的人没法过的太痛快,记性太好的人往往难释怀,例如我,当与你有关的那些经过在我脑海里像电影倒带般一桢桢而过时,我不禁就潸然了。还是雾里看花来得美好,现实真的太幻灭了。

          我开始改喝青岛啤酒,便利店里打开冰箱门时也会下意识的拿一厅可口可乐,原来真如你所言,可口真的要比百事来得甜,青岛也远比百威要好喝。但太辣的食物我还是入不了口,却也可以骗旁人说我好害怕女鬼。

          原谅我又矫情了,你可千万别笑话。假使,假使我还是最好的我,未被伤害侵袭,未经背叛流离,又或者能够早些遇见你,我笃信我一定会用尽自己的万种风情把你扣在我身边。有首歌里唱,我多想能多陪你一场,把前半生的风景对你讲,而我亦如此,也真真是遗憾,在最无能为力的时间段遇见这样子的欢喜。

          中午睡觉时做了一个梦,你与某个姑娘和我迎面走来,桥段狗血又老套,无非就是我发疯一般在胡闹,梦里那种心痛的滋味来的太真实,所幸我慌忙醒来,所幸只是梦一场。

        你看啊,我脆弱又敏感,真的不适合去爱人,也不适合被爱,一旦碰了感情一败涂地的无一例外不是我自己,在那场梦里我能够声嘶力竭,可大概现实里碰见同样的场景,我只会对你笑笑,然后在擦肩而过之后笑容被心酸到僵住,毕竟啊,你我之于彼此,不过是相识一场罢了,我哪有资格去声嘶力竭不让你走。

          你不知道,没有哪一段时光可以代替这一段时光,对不起,这些本不应该萌生的欢喜我没能让它夭折掉,长医到北津学院的路程不过十五分钟的距离,而我和你中间仿佛隔了十五光年那么远。 

          我想要相信这个星球里还存在着另一个平行时空,在那个时空里,胭脂小姐找到了她的葫芦先生,她还能拥有好长好长的一段岁月去喜欢葫芦先生,可以不用装醉就蹭进葫芦先生的怀里,一呼吸,那些烟草香立马就会窜进鼻息;她会与葫芦先生去看一场IU的演唱会,又或者在雨天一起看一部温情的电影,参加一场某个作家的新书签售会;胭脂小姐最喜欢听葫芦先生唱歌,你都不知道,他唱的那首说谎有多好听,胭脂小姐一定一定在很勇敢又用力的喜欢着葫芦先生。

          可梦呀终究还是会醒,纵使我有万般的不情愿,我还是要离开,带着对你的满腔欢喜,我始终没有勇气把那些台词般的话同你讲,有些欢喜看来只能止于唇齿,掩于岁月。我想当我坐在绿皮火车上,看着窗外的风景一一后退,看着城市离我愈来愈远时,我突然就会平静吧,我就这样离开这座城市了,葫芦先生,带着对你来不及开始就不得不匆匆暂停的小情愫离开,原来真有这么一个人让我不愿说一句再见,譬如你,我害怕再见过后便是真正的相忘于江湖,所有道别的词语里我还是最喜欢来日方长。假使,假使某天还能再与你把酒言欢,我不要再装醉了,我只想要跟你长乐未央。

          好了,是我太过于啰嗦了,文章写到这里也该收尾了,对你的喜欢也该收起来放进名为无能为力的口袋里了,谢谢你曾来过,亲爱的葫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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