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周例会上与使用方杠起来了,最近也是有求于他们,但我还是杠了。
按照合同,要求不少于5人的服务团队,我们自然会觉得5人驻场成本太高。对5人的解释是只有2人常驻现场,这才是我们日常的配置。近日因为要对18年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他们一直有所不满,我们也正好在这个节骨眼上派了正好五人的团队在现场,算是机缘巧合,原本也只打算三个人的,公司其他项目没有开始,我就叫其他人都到现场来了。
上周甲方开协调会想调和一下18年度的服务考核事宜,会上说了句人以前少了,现在5人正好。于是使用方就把这个字眼扣住了。会上我们也不好去反驳,因为甲方还是在为我们说话。
今天周例会,因为有个人临时有点事,调到其他项目组,会上使用方发说以后人员调走要向他们请假。我想借此机会纠正一下之前五人驻场的说法。强调我们以提供服务为目标,不是以驻场人数来衡量,如果一定要强调驻场人数,那是否可以只提供五人驻场,其他内业开发人员都不要呢。
我觉得冲动了,使用方的另一人也给我使眼色,示意我不要争辩,但这次我不想保持冷静,我只想说出我想说的。
事后同学也说不要杠,但我有点强硬地说该杠就得杠不能怕,不能做一只彻头彻尾的舔狗。我也无法永远保持冷静。
也许这都是一种自我安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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