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归何处

作者: 南极一翁 | 来源:发表于2023-12-22 11:55 被阅读0次

    一阵冷风刮过,地上的落叶随风起舞着,转瞬,不见了。萧瑟的寒风中,漫长的冬季里,我不由地又想到了人的归处。

    都说:“人死了以后,入土为安。”。可是,当我看了一篇关于公墓内坟墓到期不续费又该如何处理的情况以后,又颠覆了我的想象。

    一般情况下,人死了以后,就要火化,火化了以后就要葬入到公墓里。

    在我国有公益性公墓和营利性公墓。公益性公墓一般在乡村,集体的土地上自己人可以永久使用,一般不对外出售。营利性公墓内的坟墓是有使用期的,一般是20年。到期以后必须再续。否则,就会把骨灰盒从墓穴内取出来拿走。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公墓也是为了赚钱的。

    那么,就有人会问了:“活着的人住的房子使用期还是70年的哪!为什么死人的坟墓的使用期却只有那么短的20年?”

    权威的解释是:“我国是人口大国,每年因各种原因死去的人有很多。土地资源本身就很紧张,时间短是为了使用起来周转的快。”

    墓主的使用期到期后,就要续缴各项管理费用。如果到期不交,网传的,公墓管理人员就会将骨灰盒从墓穴中取出来当作垃圾处理掉。

    如果是这样,我想还不如自己在活着的时候,就交代好后人,等自己火化了以后,干脆直接撒掉不是更省事。

    其实,不是这样的。据说,如果坟墓的使用期到期后不续交管理费的话,公墓的管理人员就会电话催要或公示。公示无果后,再将骨灰盒从墓穴中取出,另行统一保管或找一荒地统一掩埋。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便于以后有的墓主的后人有可能到时找过来。而原先的那块墓地就会再次出售给对此有所需求的人。

    人都有一死,按照中国的传统,是要入土为安的。所以,活着的人就会为死去的人寻找着墓地。

    如果是公益性的墓地还好,可以永久地使用。如果真的没有,那就只好为逝去的人去买营利性的公墓了。

    可是,在城市里,这样的公墓也会因地皮的减少而水涨船高。殡葬管理法规定:单墓或双墓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一平方米的土地。墓地,少的一、两万,多的十几万、几十万,更有的能达到上百万。以至有的人另辟蹊径,买下商品房存放先人的骨灰。

    他是这样想的:“一块墓地少则几万,多的几十万,还要交各种管理费,费用的期限也才20年。到期还要续交。续交的费用是墓地费用的5%——10%。与其那样,还不如买套房子了。房子的使用期是70年,这要比公墓少交三次了。如果到时把房子拆迁了或是卖掉了,还能把钱给捞回来。”

    所以,就出现了一些人给自己逝去的先人买商品房存放骨灰的,而且还不是一个两个的。听闻还有这样的鬼小区,想必都是被钱给折腾出来的。

    现在的社会,赚活人的钱也就罢了,还要赚死人的钱。听说,殡葬行业的利润高的吓人。记得以前在网上看到过的,一个博士的父亲去世火化后,因殡仪馆内的骨灰盒要价太高,博士就从自己的汽车后备箱里,拿出了一个黑色的塑料袋来盛装自己父亲的骨灰。事后,殡仪馆的工作人员把他的这个照片发布到了网上,希望让网民骂他不孝。可没想到的是网络一边倒地支持这名博士,并揭露殡葬行业的暴利行为。

    其实,那名博士还真就是个孝子。在他父亲病重期间更是给予了更多的关爱。他说:“只有在父母活着的时候多多关心他们,才为孝。”

    不曾想的是,现在,人死了以后,入土了也难安了啊!

    这时,我就想到了有些逝去的先人了,他们在交代自己的后事时,选择了将自己的骨灰或海葬、或树葬、或冰葬等的方法了。想必他们也不想将自己的骨灰放进公墓里,更不想为了以后续费的问题而烦扰着自己的后人。

    还是古人的方法好啊!死后埋进了土里,有后人来了就过去烧烧纸、上上香、磕上几个头。没了后人了,或是时代变了,找不到坟主的后人的时候,就把坟头给平了,让地下的骨殖化为泥土。这时候,也就真正地实现了“尘归尘,土归土”的了。

    只因现在,我们的社会发展的太快了。人口多,土地资源又太过于紧张,真不知自己百年以后魂归何处了。

    我想,还是趁着自己现在活着的时候,就要想好了以后的归处。找个自己喜欢的地方,以后让后人把自己的骨灰深埋掉,不留坟头,或者干脆把骨灰一撒,一了百了的了。儿孙想念的时候也无须烧纸上香,弄那么多的形式干啥?

    这就跟一些和尚喝酒吃肉的一样:“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只要心中有了也就不计较那么多了。这样,就会到时候省却了儿孙后代许多的烦恼,从而也能够让他们更好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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