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件事情记忆深刻,也是我记得最久的一件事,至少至今为止记得最深吧,回忆起来,却总是满满的爱,无非忘却的事情,甚是甜美的。
那天我写稿到凌晨两点,放下手中的笔,望着窗外零星的光亮,突然想吃小区门口的馄饨,披上外衣就出门了。小区很冷清,也听不到草丛里的虫鸣,路上只有自己的脚步声可以听见,依稀看到门口的微光,不由得叹了口气,真好还在呢。老板给我下了一碗就去旁边坐着嗑瓜子,已经凌晨,谁可能也没有我这个雅兴去出来吃馄饨吧,所以半晌也只有我一个食客,老板依旧磕着他的瓜子。
吃到一半摊子上才来了第二位顾客,头发乱蓬蓬的,身上的白背心模糊了汗渍油渍,说是白背心什么颜色都有,一个二十来岁的男人,人们怎么也看不出风华正茂的年纪会是这样狼狈不堪。我抬头不禁仔细打量了他一眼,露出一整个花臂,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疤把那条龙砍成了两段,像极了一个落魄的歹徒,他坐在离我最远的那张桌子边,叫了一碗面,掏出手机,一直低头按手机。
尘埃飞扬
便觉无意了,我也就继续吃混沌了。面还没上,他抬头,直勾勾的盯着我,看了几秒,低下头,然后又抬头看我。等我用余光发现他在看着我的时候,我抬起头也看了他一眼,四目相望,他颓败的眼光了,突然有神起来,想想是凌晨我已经有点怕了,掏钱包准备买单离开了,在我低头掏钱的时候,他干脆站起来,直接朝我走来,我慌的硬币都掉了地,愣住了,直勾勾的看着他,也不敢说些什么,老板面也不下了,顺手悄悄拿起了汤勺,有点警惕的看着他。
“学生。”他这么喊我,待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走到跟前了
“能不能……帮我打个拼音?”他继续说
我缓缓地接过他看起来像是二手的,很早就被淘汰的智能机,机身很小,微光将屏幕上的一道道划痕刻画的无比清晰,手机主页,他示意我打开了短信,帮他在短信页面打完他要发的那条【芳,过年我不回去了,多挣点钱留着明年结婚。给你买新衣服,让大兵捎回家,好好照顾自己。】
很快打完字我把手机还给他,他几乎是有些羞赧,非常小声的说:“还有,我想你。”我心里微微有些颤动。
我渐渐跟他搭上了话,我告诉他有的软件可以发语音,很方便,他说这是家里人在老家给他找的媳妇,不会用好手机,只能发短信打电话,他在工地上夜班,晚上打电话怕吵醒她。
尘埃飞扬
我耐心的听着,并没有打断他的话,马路上已经出现了过往的车辆,虽然很少,但是除了车声,就是我们交谈的声音了。他说他初中没读完就来城里“混”,没文化,黑社会也干过局子也蹲过,但是人家给他介绍了这个姑娘,他不想混了,他想好好攒钱,辛苦也做,夜班也做。只为了想要好好生活,他说话的语气就像是因为她出现了,他决心就地一滚,把人间加在他身上种种千形百状的皮毛都滚去,重新还原成人。好好生活四个字,字字千金砸在我的心里,霎时间,五味杂陈。
他又问我女孩子会喜欢什么样的衣服,我说“她一定很漂亮吧,平时都爱穿什么?”
他又腼腆的笑了“我还没见过她呢,就只有一张照片,介绍人托人捎来的。”
我愣住了,甚至有些震悚了。
他说“但是想到有这么个人在等着我,等着我以后一起过日子,就想好好活。”
尘埃飞扬
我认真的看了一眼他,说完这话,他浑浊的眼睛里,分明出现了20岁青年该有的光彩,我想他或许在想要是早点珍惜生活多好,可惜没有或许了,这成为了历史,成为了记忆,沧海一粟,你不提起,没人会知道。
回家的路上我一路走一路想他最后那句话,我在想是不是只要我们的感情有个人愿意接收,可以存放在他身上,有了精神寄托,我们就能好好活了?那之前的些许年就不能为自己活吗?可能是有了责任吧,见不到也没关系,多远也没关系,只要这个人存在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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