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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读《宋史》(8) 范仲淹的担当精神

夜读《宋史》(8) 范仲淹的担当精神

作者: 小黄杨树 | 来源:发表于2023-09-25 19:17 被阅读0次

    夜读《宋史》(8)

    范仲淹的担当精神

          《中国纪检监察报》曾经刊发的一篇题为《为敢于担当者担当》的文章,在网上赢得无数喝彩声。这篇文章有很强的针对性,对于厘清人们思想上的误区,扫除为官不为的借口,意义重大,难怪会引起人们的共鸣。

          事实上,早在一千多年前,北宋名臣范仲淹便有过一句名言:“凡为官者,公罪不可无,私罪不可有”。

            宋代对官员犯罪有“公罪”和“私罪”的划分。据《宋刑统》卷二上讲,所谓“公罪”,是指“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所谓“私罪”,是指“不缘公事私自犯者,虽缘公事,意涉阿曲,亦同私罪”。可见,“公罪”是一种“职务犯罪”,但它与现代意义上的“职务犯罪”意义不同。范仲淹讲的“公罪”是指以“上忠于君,下忠于民”为原则,从大多数人的利益出发,或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尽革其弊,或面折廷争、直言敢谏,就算因此触犯权贵甚至皇上、太后,被扣上种种罪名,被贬官甚至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也就是说,要在其位谋其政,要勇于担当,敢于作为。

           



    范仲淹是个思想家,同时,他更是一个实践者。他的“先忧后乐”、“爱将众同,乐与人共”、“以天下心为心,不以己意为意”、“崇德无倦”、“宁鸣而死,不默而生”以及“公罪不可无,私罪不可有”等名言之所以流传千古,不仅因为这些名言体现了范仲淹作为思想家高人一筹的深刻的认识,满足了包括皇帝在内的大多数人的价值取向和现实需要,更重要的原因是,范仲淹知行合一,言行一致,用毕生的实践践行着这些至理名言。读《宋史》及《续资治通鉴长编》等书,每读到范仲淹的事迹,常常为之拍案叫好。“私罪不可有”,这是做人起码的要求,而作为官员,食国家俸禄,受百姓供养,不犯罪更是起码的标准。然而,“公罪不可无”,直到今天仍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庆历三年(1043),范仲淹受命条陈时事,着手政治改革,史称“庆历新政”。范仲淹在所上的十事中,第四条便是“择官长”,他说,知州、知县关系到“一方舒惨,百姓休戚”,历代圣明君主都高度重视州县官员的选任。可是当时的情况是,文官三年一迁,武官五年一迁,不分劳逸,不问贤愚,只看资历,谓之“磨勘”,其结果是“懦弱者不能检吏,得以蠹民;强干者惟是近名,率多害物”。他因此建议朝廷对州县官吏进行重新洗牌,由上至下,逐级对下级官吏进行实名举荐,并负连带责任,举荐上来的官员报中书省审查,最后,由皇上面试,合格者加以委任。后来,范仲淹对上报的官员进行审核时,遇到那些不合格的官员,便用朱笔将名字勾掉。富弼对他说,你这样勾掉一个,恐怕要有一家人哭了。范仲淹说,宁可让他们一家哭,也不能让一路(相当于省级行政单位)哭!

                在《奏灾异后合行四事》这篇奏议中,范仲淹还首提“巡视”制度,他建议朝廷“委天下按察使省视官吏,老耆者罢之,贪浊者劾之,昏弱者逐之。”他的这种观点施行,令天下多少官吏胆寒,私下诽谤、直接攻击,向范仲淹气势汹汹地扑来。这只是“庆历新政”改革的一个方面,范仲淹提出的十项改革措施,件件为国为民,但对既得利益者无疑是巨大的冲击,庆历新政在统治者的退缩下草草收兵,范仲淹也因此第四次被贬,庆历新政失败了,但是,范仲淹的担当精神却永远地写在了史册上。

                吏役烦重,是导致老百姓穷困的重要原因之一。庆历三年,范仲淹提出了合并郡县,减少官员的主张。西京(洛阳)河阳管辖的各县进行了合并,由原来的19县合并为13县,有一千五六百户役人,被放归农。这一举动,老百姓纷纷叫好,但自然也触犯了撤并县官员的利益。他们纷纷上书,理由是老百姓到县衙办事不方便了。庆历四年(1044),宋仁宗下诏恢复原来的县制。范仲淹再次上书反对。他说,西京在后汉时有37万户,设置了20个县;唐朝时有17万户,设置了19个县。现在西京只有5.6万户,仍然设置19个县。户口减少了十分之七,设置的县制依然如旧,吏役不减,老百姓岂有不穷困的道理!至于有官员称撤县以后,老百姓办事、官府办案等不方便,也只是借口而已。因为就算合并了,两个县之间的距离最远的也不到百里,比之南方的一些县,动辄二三百里,不是远了,反倒是近了。

            范仲淹这种敢于担当的精神贯穿着他为政的始终。三十多岁的时候,刚到京城任职秘阁校理,他便上书反对宋仁宗率百官给太后上寿,进而请求正在垂帘听政的太后还政给皇上。宋仁宗率领百官给太后上寿已非一次,很多大臣心知不妥,但无人敢言,也无人愿言,范仲淹虽然知道这个背景,但他认为这样做不符合礼仪,有亏君体,如果大家都循默自守,这是不负责任。他坚持上书反对。因为这件事,范仲淹被太后贬到河中府任通判。

                吕夷简深得太后信任,位至宰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权力炙手可热,很多人巴结他惟恐不及,可是时任开封知府的范仲淹却对他任人惟亲、独断专行的作法大为不满,上《百官图》直指吕夷简的过失。这一举动,最终惹恼吕夷简,被扣上“越职言事,荐引朋党,离间君臣”三顶吓人的“大帽子”,宋仁宗丢车保帅,范仲淹再次被放外任。有朋友劝谏范仲淹闭口不言,莫作多嘴的乌鸦,范仲淹旗帜鲜明地表达了自己的理想——“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五代离乱,军阀纷争,士大夫与武臣一道,道德沦陷,节义尽失。宋太祖赵匡胤看到了这种危害,立即着手礼义的重建,并立誓碑,不杀士大夫及言事之人,许以“风闻言事”。然而,因循之风,非一朝一夕可改。范仲淹用自己的一生,为改变士风而努力。史书上说,“每感激论天下士,奋不顾身,一时士大夫矫历尚风节,自仲淹倡之。”

              范仲淹一生多次被贬,但他始终坚守“益天下之心,垂千古之志”,早年“卑栖曾未托椅梧,敢议雄心万里途”,中年 “平生仗忠信,尽室任风波”、“心焉介如石,可裂不可夺”,“持一节以自信,历三黜而不悔”,晚年“素心直拟圭无玷,晚节当如竹有筠”,先忧后乐记心间,担当意识似铁坚。

              今天,重温范仲淹的点滴事迹,领受文正公的担当精神,不亦宜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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