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先说说事情的经过吧。”年轻的小郭律师作为调解员主持调解一起顾客在餐馆滑倒摔伤引发的纠纷,按照程序首先听取申请人的意见。
“我妈今年78岁了,三个月前,在餐馆就餐时滑倒,右手腕骨折……”申请人岚岚是受害人胡老太的女儿,她作为代理人参加调解,讲述起事件的经过。
周末,胡老太与几个老姐妹走进一家餐馆吃午饭,几个老人找个座位开心的边吃边聊起来。
席间,胡老太起身去往卫生间,小服务员连忙招呼:“老太太,您留神,从这边过去,那边不好走。”
胡老太嘴里说着“好的,没事。”小心翼翼地走过去。
“哎呀!”胡老太走下台阶时,突然脚下一滑,扑通摔倒在地。倒地的一瞬间,她下意识的右手撑地,手腕处传来难以忍受的剧烈的疼痛,禁不住喊出声来。
“不好啦,有人摔倒了。”周围的食客见状喊了起来,两个服务员急忙跑过来察看。
只见胡老太坐在地上,满脸苍白,左手握住自己的右手腕,紧紧地抿着嘴,豆大的汗珠滴答答地顺着脸颊往下掉。
“老太太,磕到哪里了。”
胡老太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疼,手腕疼。”
众人赶忙把胡老太送往医院就诊。
“好的,事情的经过我们知道了。”小郭律师淡定的说,“说说你们的诉求。”
岚岚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材料,不慌不忙地说起来:“我们要求餐馆负担以下的费用:医药费,交通费,护理费……总计79548元。刚开始,他们还来家里照看一下。后来,找他们商量赔偿的事情,他们就撒手不管了,根本就不搭理我们。”
小郭律师接过岚岚递过来的材料,一边看着眉头皱了起来。
“这类人身伤害赔偿案件,法律有明确的计算标准。你们提出的交通费一万九千多元,远远超过了规定。”
“我在国外工作,为了此事赶回国伺候我妈,往返机票、小区地库停车费、油费等等,算下来还不止这个数。”
“按照规定,交通费仅是伤者寻医就诊往返发生的费用,包括住院期间亲属探望的合理的交通费。而且,还有往返总次数的限制。胡老太没有住院治疗,你们家离就诊医院只有不到2公里。你说的这笔交通费根本就不会得到法官的支持。”
“我们不懂法,既然有规定那就按照规定处理吧。”
“还有,你们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也不能得到支持。2023年新出台了相关规定,按照构成伤残的等级计算支付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老人受伤尚未构成残疾。”
“哦,这个可以接受,我们不要求精神赔偿了。”
“另外,你作为家属照顾老人可以提出护理费的主张。但是,不能就此再提出你的误工损失补偿。误工费特指受伤害人因伤病治疗期间所减少的工资、劳务报酬。”
“哎呦,还有这个规定啊。我们真的不知道。”
“这样吧,你们能够接受的赔偿数额的底线是多少?能告诉我吗?”
“一万。医药费就已经将近一万了。”
餐馆老板带着当时在场的两名员工参加了调解。
一上来,他们就声称胡老太是自己摔倒的,与餐馆无关。而且,有当时监控录像为凭。可是,又说只能提供胡老太摔倒瞬间时的录像,并不能证明摔倒的具体原因。
说到赔偿数额,老板一口咬定:“500元,我们只能负担500元!”
“你们餐馆是不是上了顾客意外险?”小郭律师不动声色地问。
“是。但是,保险公司只答应负担500元,多一分钱也没有。所以,我们也只能同意按照这个标准赔偿。”
“胡老太78岁的年纪,右手腕骨折养好需要很长的时间。尽管你们在事后主动为其送饭照顾了一些时候。但是,只负担500元你们觉得合适吗?”
“几年前,集团另一家店里发生过老太太摔死的事件。事后,打官司我们也只赔偿了三万元。”
“你说的那个案子,如果没有说错,那位顾客应当患有基础病。当时,碰巧发病死亡在你们店里,并不是因为摔死在你们店里。对吧。”小郭律师胸有成竹,“所以,你们只是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向死者家属支付三万元以示安慰。”
“这个,这个……”老板含糊了。
“其他的先不要解释了,消法规定店家对顾客人身安全负有责任。胡老太在你们店里滑倒摔伤,她又不是碰瓷,你们肯定要负责。”小郭说话一针见血。
“这样吧,我们可以考虑支付对方5000元,再多的也拿不出来了。”在商言商,老板说出话来就像是在做生意。
“你看,对方原来的诉求经我们指出了不合理的部分,已经主动降至一万元的医药费。将心比心,你家老人出了这事,你会怎么想。”小郭律师开始做思想工作。
老板沉思了一会儿,开口道:“我向集团法务汇报一下,等会给你们回信。”
经过小郭律师的一番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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