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向来有句俗语,贫寒的父母为了鼓励孩子读书,会对孩子说“好好读书,爸爸卖血也会供你上学”年少的自己并未理解何为卖血,又为何贫寒到了卖血的地步。直到读了余华的书,才知道,这个世界活在最底层的人民,是如此的艰辛。
书中的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年少时听到小伙伴讲述卖血,于是出于好奇,便一同去卖血,这时的他还是体验派,只是想体验卖血,却没想深深扎上了一盘炒猪肝,二两温热雄黄酒的习惯。
第二次的卖血有些无赖,大儿子伤到了别家的儿子,这时的他抛下了成见,会生气为这个不是自己亲生的儿子去卖血,等到对方父母也无可奈何只能搬东西时,也只能想到去卖血。
第三次的卖血,有些巧合,刚刚看了自己初恋女友的许三观,还对着一条腿残废的她做了...,因为巧遇儿时的好友,于是便再次相约去卖血,一起继续一盘炒猪肝和雄黄酒。
第四次的卖血,是大儿子下乡身体虚弱,回家休息,父母却希望他尽快回乡好好表现,早日调回,许三观在送儿子离开时,再次卖血,给了儿子钱,让他吃好点,也给领导送礼,以便早日调回。
第五次的卖血,是二儿子的队长突然造访,家里仅剩两块钱无法招待,爱子心切的母亲哀求许三观去卖血,于是许三观无计可施只能再次卖血,还拖着虚弱的身体陪队长喝下一杯杯酒。
第六次的卖血,是大儿子得了肝炎,二儿子在送大儿子回家的路上也受寒病倒,于是大儿子被送到上海进行救治,在每家每户凑了六十三元后,许三观决定在去上海的路上每走一站卖一次血,可已经五十几岁的他,在卖了两站后,在第三站病到了,甚至还输了血,于是卖了三次血的他只剩下一次的钱,第四站,第五站,到了上海。
最后一次的卖血,是因为许三多想要吃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雄黄酒,虽然此时的他已经六十岁,虽然此时的家已不再需要他卖血,而他只是习惯性将卖血与炒猪肝与雄黄酒紧紧联系了起来,于是他去卖血,收血的人已换,不再收他的血,甚至还侮辱他的血是猪血,许三观崩溃了,这个靠他卖血才有今天的家庭,而如今他的血却不再被需要,他崩溃了,他觉得自己没有用了,于是像个小孩子一样哭泣,大哭。
整本书叙述性极强,用接地气的语言横贯整本书,而这也正是余华小说的特点,记得上次写这本书的读后感更多是以自己的感受出发,抒发自己的感受,而这次却梳理了整条线,梳理了许三观卖血的次数,这一次也注意到了更多东西,比如大背景下的wenge和吃大锅饭的历史,也注意到了里面角色的可悲性,许玉兰和何小勇本情投意合,却因为父母之命选择了许三观只因为都姓许不会断了香火,而许玉兰这种角色塑造地极其成功,就像身边乡村妇女,遇到事只会大张旗鼓,却从来不记得家丑不外扬,反而一遇事便坐在门槛上对着别人充当祥林嫂,殊不知别人只是在看笑话,这样的角色会让我想起很多人,或许就是芸芸众生。
而许三观,憨厚老实,因为四叔对他好,他会一辈子记得,和不是亲生的儿子拧巴了十一年,却因为儿子在外人面前不认亲生父亲只认他,从此便把大儿子当做亲生的,不管是哪个儿子,他都会在最危难关头去卖血,卖血首先是卖力气,卖热气,再卖便是命,可他也不会顾忌自己的身体,依旧会为了自己的儿子去卖血。他对生活没有怨言,虽然也会矫情,在之前会不想让自己卖血的钱给大儿子花,殊不知,给大儿子卖血最多。
而书中的其他角色,给我带来了很浓厚的旧时代的风气,无论什么时候,最惨的永远是百姓,是手无寸铁仅剩力气的百姓,饥饿,只能吃野菜好几个月,这样的生活是生活所迫,更是时代所迫,无论何时,我们都应重温那凄惨的过去,万不可被当前的生活所迷惑,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谁也不知道下一颗是什么味道。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