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受到伤害后即自认获得了同样对待别人的权利,为了生存,正当性将涵盖所有的行为;另一种坚持某种道德性——在前者看来这是幼稚的表现——无论别人怎样对待自己都不会改变。金凯夫人属于前者,为了躲避暂时的麻烦,她决定去一个小镇,就像经常不得不改变地址一样。
她坐在公交车上,与司机的聊天免不了谈及爱尔兰和英国之间从未被称作战争的战争。她曾在贝尔法斯特省吃俭用,最终却两手空空,那场境遇彻底改变了她之后的生活。
布莱克里一个人生活,每周有六天来到希勒尔咖啡馆吃当天的特价餐。金凯夫人进来的时候,只有他的餐桌还空着,于是她坐到了对面。聊天时,对方说话很谨慎。他走后,金凯夫人完全出于习惯开始琢磨这个人。当四天后再次看到对方,她告诉自己是来避风头而非做那种事的,警告的背面显然在说这也是一个机会。曾经那个声称未婚夫的男人让她倾家荡产,她没有寻求报复,只是想办法累积财富。
当她坐在酒吧里,喝着伏特加,就像无法抵挡香烟的诱惑一样——她买了一包烟——面对近在咫尺的猎物,她对自己的选择“心知肚明”。梦中,“那个男人穿着屠夫的衣服,正用一把切肉刀拆羊排。”这个梦完全符合精神分析学说,是对金凯夫人白天想法的印证,所谓“日有所想,夜有所梦。”她就是屠夫,羊排必须要付出点什么,而决定要采取的行动犹如渔夫出海、农人下田一样昭然若揭,一定要有所收获。
骗局一般有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试探,寻求或创造共同点。
她制造了一次和布莱克里同桌就餐的机会,了解到对方是个火鸡农场主。聊天谈到房东比蒂,最后似有若无地把两个丧偶的人联系起来,“用无言的痛楚划出一片共同地带。”
第二阶段:重复和加深。
金凯夫人在不同的场合制造不期而遇,咖啡馆、糖果店、对方返回农庄的路上,在一个小雨的下午让对方主动捎了自己一段。(布莱克里为自己辩解那些偶遇都不可避免,人们肯定议论纷纷,他没有办法。)送来一瓶威士忌表达谢意,顺理成章地让对方请自己进屋躲雨,她给两人斟满酒,聊天,抚慰他因担心被人看到的慌乱心情,放出一个诱饵,“这是告别礼物,”她说,露出带红色小亮点的蓝裙子、红围巾、紧绷长筒袜的腿、亮晶晶的膝盖。并引导他聊到父亲、哥哥,在他接了一个电话后,准备做一个晚餐惊喜。布莱克里意识到喝酒后的谈话鼓励了这个女人,吃完饭菜就坚持送她回家,这是他的挣扎。但金凯夫人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解到一个心灰意冷的男人,“孤苦伶仃”,无论用来形容他还是她都恰如其分,“总有一颗火星可以点燃。”她会产生每次生意做到这个阶段都会有的感觉,“如果那八万四千英镑没有被骗走,她会成为另一个完全不同的女人。”
在消失两天后,以路过的名义再次厨房的畅饮、谈话和晚餐,随后结识所有他认识的人,制造效果。布莱克里开始思念她。
第三阶段:“图穷匕见”,收获果实。
尽管每个人都知道骗局最终一定会涉及到钱,但仍然有人受骗,原因在于没有人不存在难以言说的弱点、伤痛或隐忧。
布莱克里吐诉衷肠,表达爱意。但金凯夫人坚决地拒绝以人品、经历、身份的理由接纳这份感情,因此最终唯一的理由会集中到钱上,她坦诚自己没什么钱,这是一种障碍。于是产生关于谨慎、信任的争论,她将谈到自己的不幸、厄运,“一般到这个阶段她只说实话了”。一张代表信任的现金支票摆上桌面,受害人为了证明自己,写下支票,两人约定两个月后见面,而支票“永远不会拿去兑现。”
尾声:她可以嫁给他,隐约有些后悔,但时间会冲淡一切痛苦。布莱克里如约而至,离开时仍心存希望,但不知希望从何而来。像所有受害者一样,心存侥幸地不肯接受现实,这不是真的。金凯夫人回到贝尔法斯特,动乱又开始,她有可能厌倦在笔记本上记账,开始写一封信。这是给我们的安慰么?告诉我们坏人总有一天会良心发现,放下屠刀?
康德说,真正的道德是“使你意志的准则成为一条普遍法则”,是逻辑上的一贯性、不矛盾性和同一性。比如说要诚实,这个可以贯彻到每个人身上,所有人都诚实的社会是好的社会。但是说假话没办法作为普遍法则,一个人人都说假话的社会将自我瓦解,因为这时候无所谓真话,无所谓假话,而且人们将寸步难行。曹操说“宁可天下人负我,不可我负天下,”前提是除他以外的人都不能这么想。
康德实践哲学的魅力正在于坏人也明白这个道理,他们也有一种道德感,杀人犯知道杀人是不道德的,行骗者也知道,只能说对于坏人来说,工具理性战胜了纯粹理性,为了某种目的,他们必须时时刻刻掐灭道德感的火苗,费劲而不是坦然的活着。
对于这个带着一丝丝温情的结尾,我们不能心生幻想,以为作家在暗示金凯夫人也许真有一天会回去,过上幸福平静的生活,因为无论如何布莱克里都会原谅她。不可能,文学作品只负责揭示残酷性,展示戏剧性,但绝不会专注于满足我们的道德感,它与道德感毫不相干。
不能指望坏人手下留情,良心发现,唯一可以做的只能是增强自己的眼光、判断力,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给作恶者沉痛一击。这就像只有疾病才能让人真正认识到健康的可贵一样,只有惩罚才能让作恶者意识到恶行也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而善行其实是个更好的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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