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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不是药神》的争论

关于《我不是药神》的争论

作者: 船长辛巴达 | 来源:发表于2018-07-07 11:37 被阅读20次

    药品专利制度是目前我们能够找到的最好的保护创新的机制,和许许多多优秀的制度一样,它当然有代价。它的代价就是在专利保护期内,原研药的价格非常昂贵,那些贫穷的患者很可能负担不起药费。对于癌症药物来讲,他们看起来就只能等死。

    虽然对于新药研发来讲,这是一种帕累托改进。它是在没有妨碍任何人利益的情况下做出的一种改进,有钱人能够支付的起药费,获得了救助的机会。但穷人的患者却并没有因为药物的发明而变得更差。在专利保护期内,原研药厂获得超高的利润,这种利润是一种奖励,奖励更多的药厂投入人力和无力研发攻克各种绝症。一旦专利保护期到期,药价就变得非常便宜,穷人也用的起。最终这些治疗绝症的神药,成为人人普惠的大众廉价药。

    但公众的心理却不这样认为,在没有药可以救命之前,人们普遍会选择认命,但当了有了药物自己买不起之后,却更倾向于认为自己是被金钱剥夺了求生的机会。这个机会自己本该就有,是一种天赋人权。

    这种普遍的大众心理我们当然不能无视。也正因为如此,对于买不起药来救命的穷人来讲,他们购买非法的廉价药对于社会管理来讲是一个伦理困境。这种困境是那么的难以选择,因为无论选哪一种选个似乎都是对的,也似乎都是错的。

    一部好的电影,应该揭示这种深刻的伦理困境,但是,《我不是药神》最终,却将这种困境选择变成了一种道德控诉。药厂无良,只想着赚昧心钱,将药品的价格定的那么高,毫不在意患者的生和死。而贩卖非法药物的贩子,却变成了救助病患的英雄。

    其实这个逻辑只要认真想一样就是那么的荒谬,到底是谁真正在救治患者?是非法的药贩么?不,而是导演眼中没有良心和人性的的药厂,是他们花费了数十亿美金研发出来了第一个靶向药物,拯救了千千万万的白血病患者。

    国产电影,离真正思考我们复杂的世界和生活,还差得远呢。当然,这并不妨碍电影会有超高的票房,赚大把的钱。

    -----王志安


    王局的话只对了一半,专利期过了也不一定就便宜了,例如尿透析,几十年前的技术,如果是普通的家电,经过了几十年的科技进步,早就应该是白菜价,技术上也不会太难,要不然也不会一个没文化的农民也不可能在自己家里就捣鼓出来。但就是贵,因为医院,生产商,保险公司,三者都没有降低成本的利益驱动。

    要搞清楚一点就是:救治患者并不是医药公司的使命,医药公司的使命与其他公司并没有什么不同,就是赚钱,如果没有竞争压力,它并没有动机去降价。

    我们不能借着肉贩,啤酒商或面包师的善行而获得晚餐,而是源于他们对自身利益的看重。 It is not from the benevolence of the butcher, the brewer, or the baker, that we expect our dinner, but from their regard to their own self-interest. ——亚当 · 斯密 《国富论》

    再说一个很让你颠覆的事实,目前医药行业最大的成本不在于研发,而在于销售。

    不论中美,医药公司最大的一笔成本都是在销售环节(和其他行业并没有什么不同,最终能来钱的部门一般都有最大的话语权。),美国医药公司有些研发的并不是很成功的药,全是靠医药代表游说强推,至于在中国,可以上下其手的空间只会更大。

    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约束机制,能让多方共赢,而不是利益被一方垄断,才是我们ZF或者 行业协会需要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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