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以第一人称口吻写的故事,代入感很强。
十五岁的少年独自在路上学骑自行车时,第一次见到为人妻的罗西,她和丈夫,一位作家,也在学习骑自行车,因为骑不稳定摔倒在作者身上,自此相识。
此后每周,他们三人都会相约一起骑自行车或者去拓碑文,生活很愉快。
作者听家里保姆说罗西名声不好,也不小心见到了她和乔治勋爵私下约会,但是面对罗西本人的真诚和热情,他选择相信罗西不相信流言蜚语。
后来发生一件事他们之间断了联系。罗西和丈夫在一个夜晚,悄悄收拾东西离开了黑马厩镇,除了一堆债务和当地老百姓对他们的各种猜测,啥也没留下。
第二次见面偶遇时,作者已经是一位二十岁的医科大学生,在一个小镇上,他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是罗西。老朋友再次相遇很开心,作者又开始每周去他们家里玩,这个阶段他们俩个开始独自约会,并在罗西的主动下发生了关系。
作者虽然知道罗西不止和他一个人发生关系,和很多到他们家玩耍的男性朋友之间都有关系。他嫉妒过,生气过,但是罗西说没必要生气,我们在一起时不是很开心吗?这就够了,人生苦短,开心最重要,没必要计较那些不开心的事情,神使鬼差地,作者竟然相信了罗西说的话。
小说中罗西原话是这样说
亲爱的,为什么你要为别人自寻烦恼呢?那对你有什么好处呢?我不是使你过得很愉快吗?你和我在一起难道不高兴吗?
为一点小事就大惊小怪和妒忌是很傻的。干嘛不为你所能得到的高兴呢?有机会就该尽情玩乐。不出一百年,我们就全都死了。到那时还有什么值得在意的呢?我们还是趁着现在尽情玩乐吧。
看到这段话时,我想真是什么人都有,这个女人仗着老天赏给的脸蛋和身材,肆意挥霍着自己快乐人生,根本不考虑身边人的感受,更没有责任感,没有同理心,用厚颜无耻四个字来形容她一点不为过。
也许正是因为她及时行乐的思想,第二次她又不告而别。这次不是和丈夫一起逃离,而是抛下丈夫,和另一个男人私奔了。这个男人就是他们在黑马厩镇上的老朋友乔治勋爵乔老爷,一个粗俗的伪伯爵,一个有着妻子和两个儿了的中年男人。
他们私奔后又引起一场轩然大波,十年后,有人说罗西死了,人们渐渐忘记了这件事。
其实,罗西没有死。作者第三次和罗西见面是她主动邀约的。那时候作者已经在文学界很有名气,他的剧本在纽约上演,宣传力度很大。此时,他接到一封信,罗西写来的。
这次见面,罗西说了很多陈年旧事。
为什么和乔治私奔?罗西说
我一直都很喜欢他。你知道,我还不认识特德(她的作家丈夫)时就认识他了,当然那时我没想到有机会和他结婚。首先因为他已经结了婚,其次他还得考虑他的地位。可是后来有一天,他跑来对我说,一切都搞砸了,他破产了 ,几天内就会发出逮捕他的拘票。他要到美国去,问我愿不愿意和他一起走,这时候我能怎么办呢?他这个人一向显得气派十足 住的是自己的房子 坐的是自己的马车,那会身上可能什么钱都没有,我不能让他一个人这样到美国去。我又不怕干活。
作者问罗西,你到底喜欢他什么地方?罗西望着墙上乔治勋爵的照片说
他始终是一个十全十美的绅士
小说结束了。我对罗西的看法竟然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不解,到憎恨厌恶,到最后的有点佩服她了。
罗西一生过的都很快乐,她很会爱自己,只要能让自己开心,她不会在意别人的眼光和别人对她的非议。
虽然和很多男人寻欢作乐,却也清楚知道自己最爱的那个人是谁,并愿意为自己爱的人做出最大的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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