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儿心情是真挺好,左眼皮跳了一天,也没遇到啥好事,可就是管不住的好心情。
刮了胡子,带了耳机,出来运动运动,说是运动,也就走几步路,可是我屁颠屁颠的走,没人时还应和着耳机里的节奏扭扭屁股,一定能消耗更多卡路里。
公园里这边的少年在蹦擦擦的跳鬼步舞,那边的大爷大妈哇呀呀的唱秦腔,一两个小孩一屁股坐在地上呜哇哇的闹腾着要吃棉花糖,乱七八糟的,像乌泱泱的一大片蜂群,热热闹闹,甜甜蜜蜜。
像往常一样去了门口的奶茶店,老板娘又换了身新衣裳,但我觉得她更得换个新孩子,这孩子自来熟,拉着我耳机一口一个叔叔,强颜欢笑,一口把这小破孩给吃了得了。
拿着冰镇的蓝柑饮料,在橘色的路灯下遮着眼睛乱瞅,有别样的美感,斑驳灯光在杯子里揉成一片,温柔地在冰块的棱角抚摸,把方的变成圆的,还恰巧的生长在杯子画着的的嘴角上方,是城市可爱的橘色胡子。
楼梯间里还没装好摄像头,扯着嗓门喊了两句难听的歌,反正也没人听见,还变本加厉的扭了扭身体,矫情做作的蹦了蹦,跳了跳,也不知道算不算的迪。
至于回到家,舒服的躺在沙发上,对着手机编辑文字,桌子上扔了本余秀华的诗,写完这篇,再读一读。
对了,还有翻出的好些年前写的诗,看一看,图一乐。
摇晃的屁股和年幼的诗 摇晃的屁股和年幼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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