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有人在听《傲慢与偏见》的电子书,让我想起我大学喜欢简奥斯汀的那些时光。
作为男生,一开始喜欢的都是莎士比亚,鲁迅,雨果之类的大文豪,之所以说大,因为以上的作家都喜欢在作品中谈历史变迁,贫富差距,社会发展,谈领袖,谈勇士,谈牺牲等等。
刚开始读简奥斯汀简直是股清流。关于这位女性作家多说一点,她出生在拿破仑横扫欧洲的时代,那个时代可以写的东西很多,可以写战争可以写英雄。但她关注的仅仅是英国乡村的女孩子们如何嫁好郎君的故事。她终生未嫁,没出过远门,家境还算不错。相当于说她是那个时代的宅女,也没什么见识。不过她想写作的愿望却如此炽烈,其实当时女性写作也不是太光彩的事情,很多时候她都抽空偷偷写些片段。
不过就是这样偷偷地写,她一生也写了五六本作品,而且差不多都是英国文学史上举足轻重的名著名篇。她的作品风格不像琼瑶小说,竟是风花雪月的浪漫。简奥斯汀的作品被誉为“微观牙雕”,写得很细微,一场聚会都可以写好几章,但又不像曹雪芹那样对许多物件摆设进行描述。她的作品描写最有力道是人物关系,人与人之间微妙的情绪与念头松弛有度,环环相扣,而一章一章看过去,又有许多合情合理的大反转。布局之严谨也叫人叹为观止。
没读简奥斯汀之前,我觉得这样的细微观察差不多只会在零碎的散文中出现。不敢相信一部长篇小说全是小姐、太太、先生谁说谁的这些破事,居然能写得如此吸引人。
更重要的是简奥斯汀鼓舞了我的写作。因为当时我身边很多人都告诉我(相当于泼冷水),一个人要写作就必须知识丰富,见识广阔。你写能写出什么玩意儿来呀,还不如多读些书。但那个年代的宅女简奥斯汀却不这样想,她的写作生涯证明了一个人只要有足够的书写能力,足够的观察力,身边再微小的事情都可以成为鸿篇巨制,千古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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