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众人眼中的离经叛道者,在四十几岁的年纪,放弃了发妻,放弃了稳定的家庭,放弃了待遇优厚的工作,放弃了一双可爱的儿女,只身一人闯荡国外,只为寻求那个旁人无法理解的梦想。
他的妻子乞求他回心转意,并央告好心人转述她可以永远等他,原谅他。
而他的回复冷冰冰,他永远不会回去,因为他不爱了。
他不再爱他以前曾许诺过要爱一生一世的女人,不再爱他的亲生骨肉,不再爱他人生前几十年给他带来优渥生活的金融工作,不再爱与他朝夕相处的同事和朋友。
他要彻底与他的过去隔绝。
他到了异国他乡,租下了一间狭小简陋寒酸的单人房,开启了他的寻梦之旅。
他的梦是成为一个画家。尽管他四十岁之前从没有接触过绘画,但这丝毫不妨碍他有万丈雄心成为一个画坛的伟人。
他对生活最简单的要求就是能有口饭吃,至于吃什么并不重要,那是维系他生命体征使他得以继续在他的画架前挥洒色彩的前提。
他从之前西装革履的绅士变成了数年都不换一套衣服的邋里邋遢的落魄画者。
他根本没有钱买衣服,没有钱吃大餐,没有钱住好一点的房子,没有钱请人照顾他,他把他打零工挣的辛苦钱全部买了画布和颜料。
他变成了一个出口成脏的人,对任何人都是冷嘲热讽,对任何事都毫不在意。
他只在意一件事,就是画好他的画。
可残酷的现实是他生前没有卖出过一幅画换来哪怕再体面一点的生活,他的画被大多数“有幸”见到的人看作是奇怪的东西,诡异的东西,让人恐怖的东西,甚至会让人汗毛倒立。
他所使用的色彩不能被人理解,人们会奇怪树怎么会长出蓝色的叶子。
还有他画的静悄悄地躺在果盘里的水果为什么会让人有一种本能冲动。
他多舛的命运像汹涌起伏的波浪,带着他走向终极毁灭之地。
他几乎是带着对所有人的恨意活着,他不明白人们所追求的锦衣玉食、天伦之乐到底意义在哪里?
他因为长期的营养不良瘦成了一副骨头架子,配上他硕大的身躯、又厚又长的胡子,倒吸引了几个异性的注意。
第一个是漂亮的卖笑女郎,想要免费为他提供服务,被他无情又冷酷的拒绝。
第二个是个极度自制、勤俭贤惠的别人家的媳妇,却甘愿背弃爱她如爱上帝一般的丈夫,委身于他还当了他免费的模特。
可惜,画像完成的当天,她就被他抛弃。她无法忍受自己的热脸贴上的冷屁股,遂喝药自杀。
第三个是小他近30岁的未成年少女,心甘情愿养他画画,为他生儿育女。
他们生活在女孩自有的一块地里,群山环绕,绿树成荫,远离人群。
那是他创作最好的环境,无人打扰,不用担心饿肚子,不必和旁人费口舌浪费时间,周围到处是美景,随处可以找到写生的最佳场所。
女孩给他生了两个孩子,从不质疑他的画,能给他的就是满满的爱与后勤服务。
如果他没有染上重疾,如果他没有因此失明,如果他可以听劝找最好的医生用适当的药,他也许会看到他辉煌的那一天。
可是他不是凡人,他对死亡没有一丝一毫的恐惧。
他只是平静安详地用尽所有气力完成他最后一幅作品,并留下遗嘱,一旦他死去,他的这幅作品要由女孩焚烧掉。
他从没有觉得烧掉自己的心血是可惜的,因为他是在用命来画命,用画来表达强烈的情感。炽热与赤诚表达出来了,使命就可以结束了。
就这样,他在众人眼中悲凉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活着的时候,他不追求名利,甚至可能饿死街头也不卖他的画。
他画的是他的灵魂深处不可现的声音,他竭力用旁人眼中古怪的色彩和图案来诠释这种声音。
他怎舍得卖掉他的灵魂?
他觉得看着顺眼的人,他会无偿把他的画送人,眼睛都不眨一下,弄得接受者不要像对不起他似的。
他死去了,他的画成了巨作,人人恨不得持有它。
也许,他在天堂不会因为自己出名而高兴,倒会因为众生如此庸碌媚俗而再次露出冷嘲热讽的笑吧!
他是毛姆长篇小说《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那个大红胡子的怪人天才。
毛姆可是英国鼎鼎有名的小说家,这部精彩绝伦的小说值得一看再看。
这部小说翻译过来的中文版也要在10万字以上,需要一些时间去欣赏和品味。
我喜欢毛姆的这段话:“做自己想做的事,在自己喜欢的环境里生活,淡泊宁静,与世无争,怎么能说是作践自己呢?反过来看,成为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英镑,娶一个漂亮的妻子,难道就算成功吗?
我想,归根结底,这要取决于一个人对生活赋予什么样的意义,取决于他应该对社会尽什么样的义务,取决于他对自己有什么样的要求。但是,我仍然保持了沉默,我有什么资格去和一位爵士争辩呢?”
三观不同不争辩,心底波澜任意翻。
各人自有各活法,书中求得万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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