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消除偏见和误会的最好方法,就是大方谈论它。”

“消除偏见和误会的最好方法,就是大方谈论它。”

作者: 谢丹儒 | 来源:发表于2022-12-05 07:49 被阅读0次

话语权是个很抽象的概念,老实说我并不是很适应。我所说的不适应在于人们总是匆匆地给出结论,而不敢叫大家认识它。我是说,认识这结论背后的依据、过程,以及为什么是这个结论而非其它结论。

我明白很多人想要表明立场的急切心情,就像渴望被理解的孤独,我同样理解那些不开口的人,害怕把观点亮出来的人,以及说不明白的人,害怕暴露自己的不足,更害怕被看穿。

明白是需要一个过程的。无论是以事实为基础,还是在一系列事实之后进行总结,明白的这个过程虽然看不见,但我觉得最起码在说出结论之后是可以做解释。结论不应该只是指向过去,它应该还有指向未来的这么一个倾向。

如果你并不认同自己的结论,那这个结论做好也别说出来;而如果你认同自己的结论,大方地谈论它,这是消除偏见和误会的机会。

我认为真的明白,它应该是首先能够辨别,辨别它与其它事物的区别,然后证明它。

人有一个很偷懒的惯性,先假定对方是对的,然后搜集证据。这是不对的,放在刑事案件中,这叫有罪推论。它还不是先怀疑一切,而是直接就是先假定你有罪然后搜集证据。面对这样的有罪推论几乎无解,就像大多数不会意识到自己的无意识,而要你去解释这种无意识,怎么解释呢?我们做很多事,为什么在那个时间,为什么出现在那,我们的动机和意图并不总是那么明确的。或者说能够清醒地被察觉到,这需要很强的自省能力。

而为什么先假定对方是对的,然后收集证据,这能成为一个单独的闭环呢?别忘了“世界是联系的”。只是鲜有人会进一步想到这种联系是否真实可靠有效,即是直接相关还是间接相关,逻辑是否正确,先后次序是否会影响结果,以及这种联系能否延续、延伸、延展。当然,还有就是它的有效范围。

不画一个范围、不去界定、不去定义,只会越说越大,而起不到任何解释的作用,更无从理解和认识它。

这些年来,越来越少与人谈论,更不屑于去争辩什么。通常,装疯卖傻,糊弄糊弄,客套客套,要是还需要点什么,吹捧、夸奖、鼓掌……很容易糊弄过去。过去我并不懂这些,就像“一见面就脱衣服”,单刀破门直入,很多人错愕、惊诧、目瞪口呆。然后呢?他们解释不出来,他们无从应对,很扫兴、很不礼貌、有被冒犯到等从而取代真正想要探讨的主题。结果是一样的:都成了糊弄。糊弄自己,也在糊弄观众。

以前,我总觉得,如果你真的在意它,你真的明白,以及你真的懂,那就要敢于直面任何质疑,不上升到人格,不上升到个体,而仅仅是就事论事,就道理论道理。这是重新认识和理解自己所认识和理解的东西的一个机会,同样也是谈论的目的。否则,“一言堂”就够了:什么都是对的,什么都没错。

但存在这样的东西吗?它没有范围没有指向的吗?思想都有思维半径和方向,道理却没有这些?那人的的思想又算什么呢?

就像不问要什么,不理会为什么,而直接告诉他人怎么做。这要放在看病,不对症下药,然后用“万金油”(万金油虽然能起到一定作用,但无法根治真正的病症)去糊弄……确实有效,但也可以完全没用。这是个庸医。我无比警惕这一点。就像脱离实际去探讨可能性,“根本”都丢了,可能性又是什么呢?无稽之谈。

不要去谈论大家都知道的东西,无论是你觉得大家都知道,还是自己心知肚明这玩意儿水分很大、自己真不是很懂,这样的谈论毫无必要。除非你有“新发现”,所谓新发现就是新视角、不同立场或抛开立场,以及提出怀疑。如果连这点基本的“发现”都没有,那最好别说你懂,更别说你有什么思想,或思考过。

大家都知道“闭门造车”是行不通的。如果一个道理你既无法辨别它,更无法证明它,连这基本的都做不到,这样的道理有没有道理呢?谁也不知道,也不需要理会。就像你懂的东西,没有探讨的必要,除非是别人不懂向你请教,要么就是你不懂了。

最起码得能够界定和区分,得知道它背后的支撑依据,以及这个结论是经得起考验的。否则,就是烟雾弹,干扰视线,就是“干扰项”,误人误己而不自知。很愚蠢,也很可耻。

所以,“消除偏见和误会的最好方法,就是大方谈论它。”如果不敢谈,那也没必要谈了。自己玩去吧。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消除偏见和误会的最好方法,就是大方谈论它。”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upamfd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