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在成长过程中有诸多困境的限制,人们仍然拥有选择如何应对环境的自由。这是存在主义哲学中的核心概念。
存在主义所说的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因为那会导致克尔凯·郭尔所说的眩晕或者是萨特所说的恶心。
相反,自由在本质上,是接受适合你的和你适应的绳套,以及为了努力邂逅自己选择和真实的目标,而自愿套上的犁耙,并非是被迫接受的。
自由不是也永远不会是没有限制,没有义务,没有法律或者没有责任的。也不是外在物质自由,更多的是一种内在的自由,是让人们自由创造,自由发挥更多的潜力和可能性。正如庄子在写逍遥游时第一章所提到的那样,心灵的自由。
一个人的生存法则是拥有对生活更多的掌控感,他掌控不了别人,但是可以更多的掌控自己,能够危险的时候逃离。对孩子主张放下控制和接纳更多不确定性才是更有意义的有价值的目标这两者或许都是对的,但这要事情况而定。
孩子对父母的控制时会有对抗,事实上越是努力控制孩子,越是反抗,因此当你慢慢地放手去理解孩子,对抗的并不是你,而是他被控制,是对抗那个被限制的那个自由。所以当控制无效,到对孩子少掌控,到不掌控,这是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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