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活着真好
看过了余华的《活着》,就不太敢翻开他写的其他书了,担心他笔下的主人公一如福贵那样,被淹没在时代的变革中,却没有享过零丁的福。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看的余华的第二本书,在没翻开这本书之前,我就着书名以为这本书应该讲的许三观因为种种生存的压力去卖血,最后落得个家破人亡的结局。然而当我花了两个半下午看完了这本书时,第一感觉是惊讶,然后也有些许欣慰。这本书结局与我所想的完全相反,他们一家的日子在经历过磨难后变得更好了。
许三观是城里丝场的送茧工,他第一次卖血是娶了小吃店的“油条西施”许玉兰,他们生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一次,一乐把方铁匠儿子脑袋砸伤了,方铁匠甚至来把许三观家当都搬了,他无可奈何第二次卖血,把钱赔给了铁匠家付医药费。
许三观的老婆许玉兰在婚前有个老相好何小勇,他们有过一次,然后有了一乐,许三观知道自己当了“乌龟”,很生气,心里也不平衡,气急败坏下,他去看望摔断腿的同厂的林芬芳,然后也做了不道德的事情。然后他心有愧疚,第三次卖血,给林芬芳买了肉骨头,黄豆菊花补身子。
几年后,荒年来临,家里一家五口喝了56天的玉米粥,为了改善伙食,许三观第四次卖血,让全家吃了一次面条,除了一乐,他不乐意给不是自己的孩子吃贵面条,便给了钱让一乐买红薯吃,后来一乐离家出走,经过波折找回后许三观带着他吃了面条。
又过了几年,一乐二乐身为知识青年要去农村插队落户,期间一乐回家,浑身无力,许三观夫妇看着许多插队的人回城了,就催着让一乐回去插队,好早些回城,一乐临走前,许三观第五次卖血,把钱给了一乐改善生活。没过多久,二乐所在生产队的队长来家里吃饭,家底只有两元钱的许三观捉襟见肘,又去卖了一次血,好吃好喝的招待队长。不久,一乐得了肺炎,发现时已经很严重了,要去上海医治,许三观借遍了街坊邻居的钱,可仍不够,他让妻子先带一乐去上海,他在去上海的路上边走边卖血筹钱。所幸,他们都没事,都活的好好的。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许三观是真的善良,知道了一乐不是自己的孩子,虽然刀子嘴说要把孩子给他亲爹,但是豆腐心舍得给一乐吃贵面条;一乐生了病他拼了命地救他;何小勇被车撞了九死一生听老中医说要儿子坐在烟囱顶喊他回魂,何小勇只有两个女儿,许三观知道了还劝一乐要哭着喊他亲爹回来,还用刀划了自己的脸对大家说“以后谁还敢说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他对“别人的儿子”视如己出,还教育儿子做人要有良心。除了儿子,还有妻子,在她妻子被斗“妓女”时,他仍然给他妻子做饭送饭,还能让儿子们也都理解他母亲,也舍得给她妻子花钱。
许三观作为底层小老百姓,容易满足,盲目乐观,献血是遇到生存窘迫时唯一的方法,这本书的时间跨度很长,大跃进,自然灾害,文革,知青下乡都在影响着许三观家的生活。最后,时隔十一年没有卖血的许三观想卖血吃猪肝和黄酒(卖完血后的标配),却因新血头不愿要自己的血而在街头哭哭唧唧。许三观对许玉兰说了一句句“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却生的比眉毛长”。结局一句俗气的话,却让人尝到了苦尽甘来的欢乐。
许三观,许玉兰,一乐,二乐,三乐,如此磨难人生,描绘的却是无限温情。
我是央央,95后医学生,看书分享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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