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曾经发生过什么,收拾残局的都该是你自己,任何客观的原因都不该是一个人可以借故堕落的理由。
——《幸好,没有在一起》
一个人经历过不好的事情,他可以选择悲观厌世,可以选择闭门不出,可以选择从此远离众生一个人默默地舔舐伤口,但是这不代表他可以借故去伤害他人,或者在感情中做出对他人不公的行为。
有很多人,失恋之后迅速的开始了下一段感情,美名其曰:忘掉上一个的最好方法是接收下一个。放屁!有多少人成功了?又有多少人在你和下下下一个分手之后还是忘不掉最初想忘记的那一个?那被你伤害的人怎么办?你的心里心心恋恋着你被别人伤害,那你无形中伤害了多少人你有放在心上吗?
有些人因为考试不成功,尝试自杀,他觉得自己死掉了就解脱了,却不知道在他追求解脱的过程中,有多少人因为他受到伤害。不考虑自己为什么会考试不成功,却一味的认为考试不成功我活着也没有意思了,呵呵哒,死了就有意思了?
有的人因为求职过程中遇到了一个冷面考官,虽然最后求职成功,但是心里仍然不爽,各种觉得是那个考官看不惯自己所以怎样怎样,所以对他交代的事情总是不上心,时不时还说点坏话破坏一下他的形象,殊不知你的条件压根就没有资格让别人对你笑脸相迎。
一个人因为自己曾经受过伤害,就去伤害别人,只能说明这个人不光软弱无能,而且毫无羞耻心。
我希望每个人都理解一下责任这个词语,在你说话做事的时候将这个词语放在心中,不是道德绑架而是自身的素质,不要自己所有的解释(他以前也这样对我的我还不是活过来了,我妈妈说的这样对……)都是在为自己的堕落找理由,然后习惯性的堕落。
可怕的不是行为,而是思维。从众思维,惯性思维。一会儿将自己放入芸芸大众中,附和众声,让公众分担你的责任,一会儿又将自己独立出来,洋洋得意,在宇宙中心呼唤爱(这种人真期待呼唤陨石出来)。愿受万众瞩目却不愿受万众唾骂。
自己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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