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一脚踹到他满是泥浆的大屁股上大笑着说:“大山呐,赶紧把裤子穿起来吧,别再丢人现眼了,刚才人家那条蛇根本没咬你。”
“没咬我?”大山狐疑的看着Q一脸的不认真,“不可能吧,我读书少你莫骗我。”
朗格站起身,有些傲娇的斜眼向上瞟着大山问:“大山,听说过墨菲定律么?”
大山在自己屁股上摸索着探寻着可疑伤口,头也不抬地说:“有个什么勾屁眼的定律我听过,莫非没听过。”
“我现在确定刚刚你说的那句读书少着实没有撒谎。”朗格接着说,“墨菲定律是一种心理效应,其中一条就是你越害怕某件事情发生,它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大。而我作为一个有创新精神的中国人,把老外搞出来的这个墨菲定律又进行了扩展,那就是:你越害怕一事,而又知道它发生的可能性很大的时候,哪怕最后发生的是一件跟它毫不相关的另一件事,你都会觉得这——就是那件自己害怕的事,我将其称之为——朗格定律。”
“朗格同志,咱别吹牛逼了行吗?你这不就是杯弓蛇影吗,老祖宗几千年前就明白这个理儿了。”大龙说完,众人跟着哈哈大笑起来。
“哎,哥哥们咱能先别墨迹了行不,先给小弟哥个准信儿,刚才那条蛇什么马来蛇到底咬我没有,一句话痛快点的。”大山光着屁股磨了半天似乎确实没碰到什么疼的地方,但听Q说那蛇是神经毒,又害怕毒性发作自己屁股已经没知觉了,这才求助。
Q又踹了他一脚笑着说:“你个瘪犊子玩意儿赶紧提裤子走人了,刚才你就是被屁股后边一根树枝戳了一下子而已。人家蓝马来珊瑚蛇虽说是毒性很强的毒蛇,但性情及其温和,一般没被招惹是从不轻易攻击人类的。”
“Q你这话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唐代大家柳宗元先生的《捕蛇者说》。”朗格仰面朝天轻叹,开始轻轻朗诵,“永州之野产异蛇:黑质而白章,触草木尽死;以啮人,无御之者。然得而腊之以为饵,可以已大风、挛踠、瘘疠,去死肌,杀三虫。其始太医以王命聚之,岁赋其二。募有能捕之者,当其租入。永之人争奔走焉……”
“孰知赋敛之……之毒有甚是蛇者……者乎。”因为结巴很少插话只知傻笑的歌神突然接口道,“比……比起那些为了自卫或者猎食而使用毒牙的蛇,那些为……为了一己私欲不择手段的人……人类,尤其是掌权者更……更为可恨。所以,你们知道我最…… 最喜欢的一首歌是什么吗?”
看到众人茫然摇头,歌神手摇狗尾巴草,轻声哼唱了起来:
难分真与假
人面多险诈
几许有共享荣华
檐畔水滴不分差
无知井里蛙
徒望添声价
空得意目光如麻
谁料金屋变败瓦
命里有时终须有
命里无时莫强求
……
一行六人重新上路,在边境丛林里一边走,一边闲聊着。
宝贝对不起
不是不爱你
是真的舍不得你
身陷沼泽屁股被蛇咬差点哏儿了屁
得知我即将要西去
心中有话想让你知
那就是——阿俪啊
你得为山哥守寡一辈子
莫怪山哥我小心眼
实在是看不得你跟其他男人缠缠绵绵
——
别看平时说话结巴,但可歌神唱起歌来确实一点不卡壳,不但不卡壳,还相当之好听,完全无愧于歌神之名号。
歌神唱着歌调侃着大山,而一向脾气火爆的主人公走在队伍最后边红着脸竟然没有说话。
“你小子前边说的还算人话,后边竟然要求你们家阿俪年纪轻轻替你守一辈子活寡,你TM怎么想的。”Q情不自禁发问。
“咋地了?她是我女人,替老子守寡是天经地义的事。”大山理直气壮的说,“你们是不知道,阿俪实在太漂亮了,那身材,那脸蛋,那……只能是我一个人的。以前大街上只要有一个男人敢多看一眼我就敢把他眼珠子抠出来你们信不。歌神你刚刚唱那歌我没话说你知道吗,我是真不敢想除了我之外别的男人爬在她身上那情景。你们这群光棍儿都TM还是处男,跟你们说了也不懂。”
“我靠,你这醋劲儿也太大了吧。”朗格说,“有个哲学家说过:爱情应该是相互尊重和理解,不是禁锢和束缚。如果一个人在爱情里感受不到自由,那么他就会想办法逃离。”
“哪个哲学家说的?”大山问。
“我们村东头的老光棍姓哲名学家。”
嘘——
走在队伍最前边的来福突然做了个噤声的动作,然后附身警惕的朝四周张望着。
“怎么了?”身后大龙问。
“这地方有人刚刚来过。”来福说,“草被踩过,痕迹新鲜。这三不管地带的丛林一般村民是不会来的,所以要么是追捕我们的鲶鱼,要么就是毒贩。”
朗格接口说:“不大可能。这痕迹像是被掩盖过的。追捕队行动是光明正大的,没必要这么小心翼翼;而毒贩一般都会借助一些牲口什么的来藏毒,而这里只有很浅的人的脚印。”
“so?”歌神的眉头打出一个问号,看着朗格。
“所以刚刚路过的应该是一支跟咱们差不多一样训练有素的小股部队,要么就是特战队,要么就是雇佣兵。”朗格十分肯定的说。
大龙白了他一眼,强忍着笑说:“跟咱们一样训练有素?朗格,你忘了咱们也就是训练一个月的菜鸟么?”
“我这是给自己壮壮胆,这叫心理战术好吗?即使不能震慑可能藏在暗处偷听的敌人,也能让自己增加点底气。”
“毒贩同样也有训练有素的,如果碰上的是敌对的佣兵,咱们还拿着枪,保不准对方就直接拿咱们练靶子了。”出道稍早的Q已经拉栓子弹上膛了。
听说性命攸关,小伙子们都不由自主打起十二分精神手持武器,开始警惕紧张的一边观察情况,一边顺着痕迹往前摸索。
穿过林地是一片密草遍布的平地。山风吹过,摇摇摆摆的绿草和期间若隐若现的石头总是让人在惊鸿一瞥之际心跳加速一番。
空气中的湿气让人更加烦躁和不安,总感觉有种莫名的虫子钻到了衣服里边到处兴风作浪。来福用刀刮掉了正在自己脖子上吮血的大水蛭,深吸一口气,然后突然像豹子一般朝右前方的一处草窝窜了过去。
后边的大龙,朗格,歌神,Q和大山瞬间举起了枪,瞄准了来福扑去的方向。
来福的刀精准的找到了窝在草丛处一个干瘦人影的脖子,可就在距离还剩二十厘米的时候,却被另外一股力量阻止了。
对面草丛里一个高大矫健的绿色身影突然间一跃而出,抓住来福腾空的右脚脚踝用力甩了出去。
临危不乱,颇具功夫底子的来福脚踝被抓住的一瞬间就立刻做出了反击。借着对方抓脚的力道,回身左脚弹踢击中了对手的肋下。
绿影毫不示弱,甩脱来福之后揉身而上,手中霍然多了一柄闪着阴冷刀光的26.6cm 84军匕。
来福倒地之后一个骨碌就地起身,手持攻击刀之王Mad Gog,硬碰硬怼了过去。
年纪相仿的双方身形竟也差不多,都属于瘦高但大手大脚,满身筋骨肉的钢筋人。中外两把军界名刀相撞,拉划,发出一阵短暂刺耳的噪音。而两种武器的使用者在兵器分离之际,第二下又朝对方攻了出去。
看到绿影直刺心口的匕首,来福不退反进,一个侧身右手刀反手自下而上划向对手腋下。电光石火间,绿影反应也是极为迅速,左手后发先至中途拦截了来福的刀,右手84军匕回拉还是照着对方的侧肋扎了下去。
近身肉搏战是来福从小到大最喜欢也最擅长的,因为这是消灭打倒对手最快最有效的方式,虽然也最危险,但其中的刺激也是远距离杀伤所无法体会的。
此刻,来福知道对方同样是个近身的好手,这反而让他更加兴奋。面对绿影变换方向刺过来的一刀,来福左手轻托,借势在对方手下一个低头弯腰陀螺仪一百八十度转身切到外侧,丢刀变爪扣住其右手手腕,另一只手快速扣住肩胛骨的同时,脚尖狠狠踢中了绿影的腘窝。
绿影吃痛险些跪下,但敏捷的应变能力还是让他化险为夷。只见他右手军匕瞬间交与左手,闻声辨位向后精准的刺向来福心窝,迫使对方不得不松手后撤。
双方电光火石的快速贴身肉搏如此惊险紧张刺激,虽然只有短短十来秒,但观战者却感觉像是过了几分钟,然后才反应过来,纷纷拿枪对峙。
一番交手之后,来福和绿影终于停下手来相互打量着对方以及场上的形势。
一身深绿色缅甸农民打扮的绿影目光如电凝视来福片刻,再扫了一眼持枪跟己方五人对峙的Q等人,缓缓收起军匕,沉声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你会讲中国话?中国人?”朗格有些兴奋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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