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的是经典的一篇文章了,上学时经常听老师提起,可是一直没有真的读懂过。现在再次读来,又是似懂非懂,零星有很多感触,先一点点捋一捋。
“狂”,可以有很多理解,“疯狂”“癫狂”“狂妄”我想应该都有的吧。“疯狂”是更多人的理解,一个总认为是一个吃人的世界,一个即将可能被吃的命运的人,看世界的眼光和心理,说的话都是站在他独特的角度去看的。若自己在看的时候,先有一种“代入”心理,可能就更有共鸣,更能理解。
那么,为什么会有“吃人”的这样的一种说法呢?为什么不是别的其他的说法呢?疯狂的人都是以为要“被吃”吗?带着这个思考,再次从文中找根据,发现有这样的话,“我翻开 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答案就在这里。一个被旧社会的仁义道德所迫害至疯的人的想法里,这就是一个吃人的社会。可是哪有真的会教你去“吃人”,又明着说要吃你呢,所以才会“从字缝里看出字来”。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
鲁迅的小说,是一把犀利的匕首,总是能在不经意间刺痛敌人。
他本是学医的,却弃医从文,他在看到健全的国民看见自己的同胞被枪毙,而他们“体格健全”“茁壮”却“酒醉似的喝彩”,做一个“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甚至当有人为他们牺牲之后,他们还要用烈士的“人血馒头”去治痨病的时候,他更意识到,真正病的不是人们的躯体,而需要“改变他们的精神”。
疯狂的是那个社会,以及被愚昧的人。
穷困潦倒的孔乙己至死也不愿脱下那件长衫,因为在他心里,那是阶级地位的象征,是身份的彰显。
即使孔乙己已经用手来走路了,可“店内外依然充满快活的笑声”;即使祥林嫂的孩子被狼吃了,她的“我真傻,我单知道……”却也不再能让人同情。那句冷漠的话,“怎么了,许了死了”的事不关己和漠不关心,更让人感到寒心;那祥林嫂“只有那眼睛间或一轮,还可以表明她是一个活物”的极度麻木和悲哀;阿Q的自我精神胜利法;其实这一切,都想让人呐喊。
“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纪念刘和珍君》里,他终于发出了呼声。
狂人最后发出一声呼喊,“救救孩子!”可能孩子是一种象征,可被营救的,不只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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