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说到中国古代宗教哲学的核心在于阴阳五行,也提到阴阳与五行原并非两个相联系之概念,乃是后世道教及阴阳术数学者强将之融合,遂成为民间所熟知的事分阴阳、物有五行之观念。
阴阳最早见于《周易》,而五行更早见于《尚书·洪范》,阴阳之观念,盖源于古代之宇宙观,古人之宇宙观,盖皆由自身推出。人之生育,源自男女之合,故认为万物皆如此,“而仰观、俯察,适又有苍苍者天,与抟抟者地相对;有日月之代明,有寒暑之迭更”,是足以坚其阴阳二元之思想。而五行之说同阴阳一般,皆源于万物之本原——气,古人认为气有阴阳之分,阳者性动,轻清而上升;而阴者性静,重浊而下降。与此同时,古人以气之凝聚之疏密,将物质分为五类,是为五行,即《洪范》所谓“水最微为一,火渐著为二,木形实为三,金体固为四,土质大为五”。
先前提过,古时未曾有合阴阳与五行为一论之理念,秦以后也是言阴阳者众而说五行者寡,其中之原因大概是阴阳能自圆其说而五行观念则不成。上篇讲中国古代之宗教时,我们说过大凡一种大宗教之初之理念,必然是综合了当时之宇宙观及人生观且极为自洽,是能解决人的实际问题的,对任一观念来说亦是如此,若无逻辑自洽,自己尚不能解释自己的观念,此观念必难以广传。
而五行之说于《洪范》之后,衍此说最详者在《白虎通义》之《五行篇》,这也是后世道教推衍五行所参考之物,我们现在所熟知的五行生克皆出于此。其选金、木、水、火、土为五行,盖源自古代管此工事之五种官职。金乃冶金,木乃木作,水为沟渠水利,火为营火,土则建造。此种分类并非源于哲学,不似阴阳之说自哲理来,而是据现实之物强牵而说之。我们现在知道物体有三态为固、液、气,而五行之中却不含气体,若说其分万物以五行,是有不妥。后世又有生克之说,是为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而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者,初时以刀斧作于木,草木固流土,土堰阻洪水,覆水以止火,烈火以冶金解释相克,以熔金而成水,浇水而培木,燃木而生火,火烬是为土,破土而得金以释相生,似觉尚能说通,然细思之后,却觉未免荒唐,实在牵强。
说回阴阳,《易》云“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这是为国人所熟知的,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几出于易,“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元即一,“一”则是哲学所求之“最后”,亦是世界之“最初”,而在达到认识一的过程中,“二”则显得极为重要,它既是哲学认识之开端,亦是走向“最后”的最后一步阶梯。
人之认识,必始于两,因所见之现象无论多么错杂,也可归纳使其分成两组,如《老子》“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即表达了万物皆有两面且相互转化的特性。现在的唯物哲学认识论也讲二分。可见“二”即人认识的初端,这也便是正负、阴阳。阴阳之观点于万事万物皆可圆融,其遂成为吾国古代宗教之骨干,亦融合进了每个国人的生活之中。
哲学的最后一步在于“一”,古之人推论万物,必然自小处推诸于大处,限于认识,古人以天地为大,以之为万物之父母。到此时,便要更进一步,探求万物之原质,推求世界之本原了,现在我们知道宇宙最初可能是一个点爆炸而成的,而几千年前的古人显然没有这种认知,那么他们是怎么得到那个“一”的呢,那个“一”又是什么呢,我们下次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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