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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幽微的人性》(李玫瑾)

读书笔记----《幽微的人性》(李玫瑾)

作者: 星空lady | 来源:发表于2023-03-13 16:12 被阅读0次

摘录:

第一章人性是养出来的:第二章情商比弱智更可怕:第三章信仰是经过生活实践的:第四章圈养的孩子容易玩阴的;第五章中国不缺精英教育,太缺生存教育;第六章 暴力伤医折射出一个生死关问题;第七章 心理也会感冒;第八章 高学历不代表不会得精神病;第九章 身体坏了,心理也可能得病;第九章 生而不养是一种罪过  ;第十一章 很多性侵是斯文人干的;第十二章“相爱相杀”的恋爱有风险;第十三章 性变态者藏在正常人的面具背后;第十四章 最危险的正常人-性猎人 

  、人性是养出来的

在人的内心中有没有一种力量能够不同于认识过程并能与情绪匹配,在瞬间对人的行为发生制动作用?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另一种心理现象:观念。

观念就是人在观到(感知)的同时形成的念。观念不源于逻辑进程,无关知识的系统性,不是抽象推理的结果。观念只与直接感知有关,与经历具体事件有关,与事件留存于心的情境有关。

观念的形成不在过程而在经历,有时只需要一次经历就可以形成一种观念。经历,如一个事件、一个场景、一幅画面、一个表情、一种声音、一种气味、一次触摸或一次品尝等等,这种事件的经历都可以让人形成一生难忘的印象和内心画面,即心象。

死亡教育最重要的时间点应该放在小学。例如,让孩子先列出最亲的亲人名单,然后要求他逐一划掉,让他在这种痛苦的抉择中感受生命被“划掉”的意义。

人的生活范围太小,芝麻大的事也会变成最大的事。所以,这也是我们为什么说女性一定要有见识,见多识广也会变得心胸宽阔。

一种是我们叫作反社会人格的犯罪人,他们犯罪是没有理由的,从小就坏。第二种是我称之为犯罪人格的犯罪人,他们的人格是在犯罪的背景中形成的。

父母对孩子的心理影响力与心理控制力,不在父母挣钱有多少,也不在父母多有知识,更不在父母的事业有多成功,只在你为他生命的初期付出的辛苦有多少,你在他依恋时期的陪伴时间有多少。

某些心理疾病也需要终身监护,这就是反社会人格。他们一生都需要身边有人监督和控制。如果监护得当,这种人不一定对社会产生严重的危险性;相反,放任或放弃他们,那就可能给社会提供一个危险的犯罪人物。

我不愿意简单地谴责社会呢?

我个人的观点是,社会实际上是很抽象的一个东西,是你、我、他形成的一个平台,所以你去斥责这个平台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应该是我们大家都小心翼翼地来维护这个平台,而不是去斥责这个平台,因为你不可能拔着自己的头发把自己拔出这个社会。所以我们真正要去研究的是,我们每个在其中的人到底怎么了?为什么你把他伤害了?你为什么不好好地过自己的日子呢?你为什么不帮助他解决问题呢?我在研究这个问题的过程中发现:人这一生,你要是看一个点,它就会被放大了;但是,如果你跳出来,看一个长的人生,你就会觉得这个事你看明白了。

你到监狱里去调查,比如有不认识字的,没上过学的,或者听不懂的,连钢笔都不会拿的,我见过很多这样的人。所以,你对他们除了同情之外没有别的办法。当时就在想,对这种人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养起来。

观念是人内心的一种重要的自我管理力量,也是自我约束力量。人的观念一旦形成,就会让人出现“不意识就反应”的行为。

心理抚养需要亲自抚养,那么我们还必须知道,在父母的亲自抚养中,你的孩子就在复制抚养者的观念与性格,复制他最亲近的人的各种行为方式与态度。早年最重要的模仿人是母亲,然后就是父亲。一般而言,人的长相大多取自遗传,但人的性格和观念则完全取决于父母的言谈举止。所以,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父母一定要好好修养自己的言谈举止。

我也想告诉那些成天担心、害怕孩子出问题的父母:只要你们夫妇相亲相爱、相互尊重,只要家庭和睦,只要你们在日常生活中遵德重礼,处理问题时有理有节,你们身边的孩子差不到哪儿去!

二、 圈养的孩子容易玩阴的

如果一个人早年老被教成乖孩子,很老实,他其实会有情绪的,但是他没有机会跟人家拳脚相向,没有那种甩开膀子干一仗摔一跤的感觉,那他会怎么样呢?他对你的愤怒从身体上表达不出来,就全回到心里去了,于是就会积攒仇恨。那些变态的、搞爆炸的基本上都是这种人。从小跟人打过架的,绝对不去搞爆炸。

我觉得这样做对。孩子的成长需要适度运动,打架,打球。尤其男孩子不能圈养!

我们有个学者曾经研究不同国家的幼儿园,发现在日本孩子打架很少有告状的,他们打的时候,老师也不劝,如果打到有一方哭了,老师就把他们叫过来,双方站立,互相鞠个躬道歉就完事了,也不说谁对谁错。这是在鼓励他们互相之间有这样一种小的摩擦。

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或犯罪行为,英国的《犯罪与扰乱秩序法》中制定了多种形式的惩戒项目,如最终警告、补偿令、行动计划法令、吸毒治疗与测试令、拘留与训诫令、本地监管宵禁、短期遣返监狱。具体如下:

三、心理抚养需要亲自抚养

在父母的亲自抚养中,你的孩子就在复制抚养者的观念与性格,复制他最亲近的人的各种行为方式与态度。早年最重要的模仿人是母亲,然后就是父亲。一般而言,人的长相大多取自遗传,但人的性格和观念则完全取决于父母的言谈举止。所以,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父母一定要好好修养自己的言谈举止。

我也想告诉那些成天担心、害怕孩子出问题的父母:只要你们夫妇相亲相爱、相互尊重,只要家庭和睦,只要你们在日常生活中遵德重礼,处理问题时有理有节,你们身边的孩子差不到哪儿去!

中国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有“罪”的规定,却缺乏相应“罚”的规定,若行为人年龄不到《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除“少年管教”以外,几乎没有其他的处罚方法,甚至放任自流;而当违法少年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时,其刑事处置又基本上按《刑法》规定的刑罚进行减轻处理,在这里只有程度的减轻,没有形式的变化。客观而言,成年人的《刑法》处罚并不完全适合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而不处罚又不利于他们的行为矫正。在这一问题上,我认为英国的《犯罪与扰乱秩序法》中相关的法律规定值得我们借鉴。

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或犯罪行为,英国的《犯罪与扰乱秩序法》中制定了多种形式的惩戒项目,如最终警告、补偿令、行动计划法令、吸毒治疗与测试令、拘留与训诫令、本地监管宵禁、短期遣返监狱。具体如下:

四、选拔性教育不能解决人最基本的生存问题。

我们的高考把穷地方的人全部拿走了,穷地方就没有可以改变的因素了。穷地方最活跃、最优秀的人都走了,然后城市又装不下他们,他们也回不去了。

要进行良好的人格教育,必须有一个稳定的家庭。

五、家庭的影响:

儿童难以理解父母的情感变化,看到父母不和,会由最初的恐惧不安发展到厌烦家庭;看到家里缺父或少母,会由最初的悲哀、委屈进而产生一种被最亲近的人抛弃而无颜见人的感受,并由此产生怨恨、不信任感乃至敌视。这就是那些在破裂或残缺家庭中长大的孩子容易变得怪僻、冷酷、愤世嫉俗的原因之一

人从3岁起就开始出现一种认同倾向,即不自觉地模仿身边的大人,将他看到的大人的种种行为复制出来,并逐渐变为自己的行为方式,比如照顾小娃娃、模拟大人的说话口气等。这时的行为模仿犹如在一张白纸上画出的最初印迹,深刻而难以抹去。父母或其他抚养人是否具有同情心,是否乐于助人,是否坚持原则,是否自信,是否具有良好的品德,甚至他们喜欢看的电视节目,都会决定孩子未来的人格发展方向与道德水准。这种最初的印迹往往伴随一个人终生。所以,从一个成人的行为举止可以看出他父母的影子,从一个人的修养可以看出他的家庭背景。我们在强调“优生优育”的同时,还必须强调要优化父母的修养与品德。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一位从集中营幸存的中学校长曾写信向所有老师提出一个请求,这也是所有家长应该听到的话:“请帮助我们的学生成为具有人性的人,你们的努力绝不可以制造出学识渊博的怪物,多才多艺的心理变态狂,成绩优良却杀人不眨眼。读、写、算只有在能使我们的孩子具有人性的时候才具有重要性。”

许多孩子虽获得高学历,却以自杀了却一切。每当此时,痛不欲生的父母都会问道:“这是为什么?”原因很简单,一个从小没有感受快乐的人怎么会有健康阳光的心态?一个从小没有被亲人或社会善待过的人怎么会温情地善待别人?一个从未体验过被尊重的感觉的孩子怎么会有自尊而自制,又怎么会尊重别人的权利和生命?即使我们成年人给予他们生命,给予他们成长中所需的物资,“被给予者”仍有独立的人格,他们仍需要被尊重,需要平等地商量、理解和沟通,包括我们在为未成年人的立法中都应坚持这一理念。所以,未成年人的问题取决于成年人社会的努力程度。

六、性

人的性知识应该包括这样一些内容(依年龄顺序而言):第一,6岁之前的性教育在于灌输给孩子怎样保护好自己的身体。这时候的性教育,就是给孩子灌输一种性的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儿童时期的性教育工作应当由母亲来做,母亲在给孩子洗澡的时候可以和孩子交流,告诉他(她)为什么只有妈妈或者爸爸能给他(她)洗澡,这是因为身体不是所有人都能随便看的

七、溺爱的危害

溺爱是一种无原则的放纵抚养方式,在这种背景下成长的人经常处于一种不明是非、唯我独尊、无法无天的境地,很容易形成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思维方式和任意冲动的行为习惯。思维方式决定观念,行为习惯决定性格,当自私与任性成为人的一种心理风格后,人格缺陷就已经形成。

6岁之前父母的唠叨,父母对孩子某些行为的反应,父母自身的言谈举止等,都可形成人的早期观念,这也是人的伦理观形成的过程。例如,父母常说“咱人穷志不穷”,并在家庭生活中具有同一表现,那么孩子耳闻目睹就会形成这种人生观念,当他成年后面临不义之财时会出现一种回避性反应或拒绝性的表现,即使诱惑强烈且无法拒绝时,也会出现犹豫和内心不安的表现。

八、为何要认识犯罪

我们要真正去认识犯罪,最重要的是要认识人的问题。这需要通过心理学的知识来发现一些人的心理异常,然后及早地干预,宽慰他,带他走出来。还有一个就是要减少案件的数量。像危险人格这类人,我们需要辨别哪些人具有人格危险性。最最重要的是,我们发现人格问题都源于早年,所以我们在早年要把人教育好。

家庭中的心理教育,实际上就是要减少人格上的异常。

感悟心得:

《幽微的人性》很适合做父母的来看。家庭是养育人的地方,而人性是养出来的。怎样养,如何养,注意什么?才能养出有健康人格的优秀的孩子。很值得做父母的来学习。

李玫瑾认为:家庭中的心理教育,实际上就是要减少人格上的异常。稳定的家庭环境,父母间的相互理解与尊重,有利于培养孩子好的人格。这当中的原因是什么,又是怎么起作用的呢?

首先要注意孩子观念的形成。因为观念的形成不在过程而在经历,有时只需要一次经历就可以形成一种观念。经历,如一个事件、一个场景、一幅画面、一个表情、一种声音、一种气味、一次触摸或一次品尝等等,这种事件的经历都可以让人形成一生难忘的印象和内心画面,即心象。李教授多次强调家中养育孩子是一定要关注心理抚养。并且给出了方法。

1.关注孩子成长中每件小事,因为,每次不同的经历都可能使孩子形成不同的观念。

2.《心理抚养》中说,3至6岁,家长要勇敢地对孩子说“不”,并能无言自威:从小锻炼孩子的弹性心理,好话坏话都可以接受,长大具有较强的抗挫能力:适度惩罚就是在保护孩子,对抗,恐惧的代价是让孩子有“敬畏”之心,这很重要,尤其到了青春期以后:四岁就可以培养孩子的运动能力,少看电视,多运动,吃些体力之苦:花时间带孩子多参加社会活动,培养有礼貌,会分享,懂感恩的好习惯:千万不能溺爱,什么是溺爱?无原则的放纵抚养方式,在这种背景下成长的人经常处于一种不明是非、唯我独尊、无法无天的境地,很容易形成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思维方式和任意冲动的行为习惯。

父母有了正确的育儿观念,才能通过不同方法带给孩子好的正面的教育和影响。

其次,面对那么多丑恶的罪犯,为什么我们不能简单地去谴责社会?李教授说,我们真正要去研究的是,我们每个在其中的人到底怎么了?为什么你把他伤害了?你为什么不好好地过自己的日子呢?你为什么不帮助他解决问题呢?我在研究这个问题的过程中发现:人这一生,你要是看一个点,它就会被放大了;但是,如果你跳出来,看一个长的人生,你就会觉得这个事你看明白了。站在高处,洞悉人性,预见未来应该就是这个意思。

最后,有犯罪关联起来教育。教育如能解决人的很多生存问题,那么犯罪可能会减少。毕竟选拔性教育不能解决人的基本的生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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