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招待所平房的房檐上卧着一只猫。
其实昨天中午我就发现了,只不过当时没有太在意。因为现在的猫猫狗狗到处都是,人们的善待让它们生存无虞,纵观世间生灵,它们基本上属于养尊处优的群体。
那排平房坐向朝阳,背靠高楼,阳光充足,很少有人从前面经过,真是个难得的休憩之地。据此,不得不佩服那只猫的聪慧——它能在闹市中觅得一块福地,独享一份清静时光。你看它多么会享受,两只爪子托着下巴,睡得是那样安详。
平房顶上去年新做过防水,所有杂物都清除的一干二净,野猫在那里做窝是不可能的。如果说昨天它在那里晒太阳是偶然,今天再次出现难免引起我的好奇心。于是,我驻足观察了半天。
那是一只灰白相间的猫,和房檐沙砖的颜色相近。要不是偶尔动一下耳朵,根本不会注意到它的存在。第一眼看去,俨然是一只毛绒绒的圆球。我发现它的两只前爪紧抠着房檐,看似丢盹打瞌睡的样子,但是过会儿又支棱着耳朵,两眼紧盯着前方,像是在等待着或者谋划着什么。如果说我的存在引起了它的不适,让它感觉到了危险,显然不是这么回事。它几乎无视我的存在,目光越过我的头顶,盯着对面一楼半开的窗户。或许是时机不成熟,再就是什么令它失望了,看一会儿又闭眼假眠。
两小时后再次去卫生间,它居然还蹲在那里,就连蹲着的姿势都没有改变。我就纳闷了,这小家伙是不是病了,否则它为啥总是卧在那里?这样想着,我顺着楼梯爬上去,想看个究竟。看着我逐级往上攀爬,它警惕地侧过头注视着我,毛发微微竖起,慢慢弓起身体,似乎在做着战斗准备,看到它提高警惕的样子,我觉得自己的行为似乎惊扰到了它,犹豫着该不该继续向前。也许是看到我停止了脚步,不会对自己构成威胁,它又恢复了先前的姿态。
对于猫这种动物,我没有过多的接触,甚至对它们有些厌恶。倒不是说猫有多么的令人讨厌,我知道它是人类的朋友,是老鼠的克星。我对猫的憎恶,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老鼠,我无法接受猫的傲气,它总是以胜利者的姿态去戏弄自己捕捉到的老鼠。我还无法忍受猫的残忍,老鼠都已经吓得魂不附体了,它用尖利的牙齿撕咬它,不顾它绝望的嚎叫,毅然决然地制造着一场又一场血腥的屠杀。并不说我同情老鼠,相反我对老鼠深恶痛绝,以至于到了见不得“老鼠”这两个字。正由此,我对猫敬而远之。
夕阳西下,平房隐没在高楼的阴影之中,那里不再是休闲的绝佳之地。猫还在那里,看来没有离开的意思。难道说它饿得动不了了?这样想着,我返身走下楼梯,想着去买一根火腿肠。
泛着油光的火腿肠散发着诱人的香味,一路上引得许多小朋友直流口水,我都禁不住想咬上一口。想到那只可怜的猫,我克制住了自己的欲望。我想,相对于饥肠辘辘的猫,我毕竟是解决了温饱的。
手持着火腿肠踏上楼梯,为了不惊吓到猫,我轻手轻脚,没有摆出一副施舍者的高贵相。猫应该是感觉到了我的善意,它看着我,鼻子连续抽动了几下。我看到猫的反应,止不住喜上心头,虽然我也并不富裕,一根火腿肠救了一条生命,此举善莫大焉!
“……夫心起于善,善虽未为,而吉神已随之……”熟记于心的太上感应篇,句句诤言响彻在耳边。作为一介俗人,我没有高尚到无所祈求的地步,暗暗期望着此举能带来好运,让我生意隆兴。
就在我即将把火腿肠递到它嘴边的时候,猫“嗖”地一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个跳跃窜下房顶不见了踪影。猫的这一反应让我大惑不解——这小家伙,难道是廉者不受嗟来之食?“算了,就放在这里吧,看来猫这东西也有自尊心,本来可以靠本事吃饭,怎能轻易受人施舍。”这样想着,我把火腿肠插在了砖缝里,怕弄脏了它会嫌弃。
由于惦记着那根火腿肠,半小时以后,又去看了一次。眼前的一切实在令我尴尬,那只猫又蹲在了房檐上,火腿肠就在不远处,它居然对此视而不见。啧啧,我向来不喜欢吃火腿肠,我认为那东西肉的成分太少,大多是淀粉和添加剂,难道猫也知道其中的秘密?
极度的失落感让我想着收回那只火腿肠,把它送给草坪上的流浪狗。于是,我顺着楼梯往上爬,不再那么小心翼翼,既然猫不给我面子,我又何必在乎太多。一阶一阶往上攀爬的过程中,我发现,猫不似先前那样如临大敌。它琉璃球一样圆丢丢的眼睛看着我,没有一丝惊慌之态。但是,一双耳朵扑闪扑闪抖动着,像雷达一样捕捉着信息,看来长期居无定所的流浪,让它养成了随时应对危机的习惯。
应该是那根火腿肠传达了善意,知道我没有攻击它的意图,猫显得很安静。它慵懒地半闭着眼睛,腹部发出“咕咕咕”的声音,就像熟睡的人打呼噜。对于猫睡觉发出的咕咕声,自古以来流传着一种说法,说是猫的身体里住着一尊佛。由于猫以老鼠为食,它短暂的一生造下的杀孽太多,那连续不断的咕咕声其实是猫在念经。一代又一代的猫不分昼夜地捕捉老鼠,熟睡的时候又在念经忏悔,祈祷佛祖饶过它的杀生之罪。我不知道这种说法是真是假,应该是真的吧。现实中不也有这样的人吗,他们大行不义之事,却日日烧香拜佛,把自己伪装成道德君子。
再说那只猫,它显然是把我当成了朋友,霎那间我有一种被认可的喜悦。在这个人与人之间处处设防的时代,信任是多么的难能可贵。想我这些年,为了一点蝇头小利,时常和顾客斗智斗勇,不知道背地里挨了多少咒骂。今天的一点善意,居然得到了猫的认可,不得不说是莫大的欢喜。我伸出手,想抚摸一下猫,突然一声大呵从身后响起,吓得我险些儿从房顶上摔下来。
“呔,死猫,你想着赶尽杀绝啊?”几乎是和这声怒吼同一时间,猫像触电般一跃而起,“嗖”的一下消失的无影无踪。不用回头我就知道,这是前面门店杨总的大嗓门老婆。
“难道说她和这只猫有宿愿?赶尽杀绝是啥意思?哦……难道说他们店里养了老鼠,怕让猫给吃完了。这不合乎常理啊……”我感到有些好笑,短短的瞬间居然生出了如此荒唐的想法。
回头一看,那只半开的窗户里露着一张脸,正是那位大嗓门嫂子。只见她满面怒容,凌厉的目光像利剑一样射向我所在的位置,不由得我浑身激灵一下。连忙问道:“嫂子,怎么回事?”“就是那只猫,趁人不注意从窗户里钻进来,连续三天偷吃了我家五只鸡……”大嗓门嫂子痛心疾首地控诉着。
我朝猫逃走的方向看了一眼,前面是一排车库,还有一道没有覆盖水泥板的暖气管沟。猫应该是藏进沟里了,那里面冬暖夏凉,是流浪动物的最佳居所。从房顶上下来,站在大嗓门嫂子的窗前,果然听到了咕咕咕鸡叫的声音。都是这不安分的叫声,引来了杀身之祸。
大嗓门嫂子说她买了一只专门捕捉野鸡兔子的夹子,打算今晚放在窗根下,她要让那只猫偿还血债。我为那只猫感到担忧,希望它不要再来,从此以后像它的祖先那样,老实本分地以鼠为食,不要贪图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回过头想想,作为高级动物的人,都不能克制自己的贪欲,何况一只猫呢!估计它难逃今晚被活捉的下场。
端好自己饭碗多好,为啥要多贪那一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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