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过很多这样的现象:一个混迹工厂多年的劳务工人,在被问及他的劳务公司情况时,脸上表现出了一脸茫然,甚至有的人连自己是劳务工都不知道。
身为牛马而不自知,你到底算是个怎样的牛马?
事实上,在很多劳务工人的心里,对于劳务派遣、劳务中介、劳务工、临时工等诸多概念都是含糊不清的,常常会有人把它们混为一谈。
本文,我们就用尽可能简单的表达方式,来厘清与劳务派遣、劳务中介相关的几个概念。
从局外人的角度来看,不管是劳务派遣还是劳务中介,它们在干的似乎都是同一件事——即都是把劳务工人输送到工厂中去。
表面看起来的确是这样的,但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前者是法定意义上的概念,而后者是商业意义上的概念。
下面我们来解释这两句话。
『劳务派遣』是我们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一种用工制度,也就是说,基于劳务派遣而形成的劳务关系,是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明确保护的一种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行为的产生,必然会涉及到三个主体的参与,分别是:劳务派遣单位,劳务人员和劳务接收单位。
劳务派遣单位,也就是《劳动法》中所说的劳务派遣公司,我们行业内通常所说的“劳务公司”,一般来说指的就是这种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人员,指的自然就是参与劳动的劳务工人们,行业内又习惯性的称之为劳务工、派遣工或临时工等。
劳务接收单位,指的就是企业用工单位,也就是你将要去打工的那家工厂。
完整的劳务派遣过程,应该是这样的:
「劳务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工人」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公司」将「劳务工人」派遣到「用工单位」参加劳动;
「用工单位」给劳务公司结算劳务费用(信息管理费);
「劳务公司」扣除掉自己的利润,给劳务工人发放工资。
简单来说,劳务公司就是早前人力市场的规范化。我记得若干年前,潍坊火车站那一片,有很多门口打着招工广告的小门头,都是给工厂招工人的劳务中介。
随着市场的规范化,原先的劳务中介被现在的劳务公司所取代。理论上来说,想要从事劳务派遣工作,必须要根据法律规定注册公司,并且办理《人力资源证》和《劳务派遣证》。
也就是说,在市场规范化以后,正规的劳务公司,都需要具备这“双证”的。
然而,真实的市场形势却是,为了进一步的提高市场竞争力,为用工单位输送更多的劳务工人,大多数的劳务公司都会开放式的招收代理,这些代理也就是行业内所说的「劳务中介」。
因为他们不具备劳务派遣的资格,没有“两证”,甚至有的劳务中介都没有公司,所以没有办法和用工单位直接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只能是挂靠在劳务公司名下,通过替劳务公司招人赚取一部分的劳务差价。
所以,「劳务公司」和「劳务中介」的区别是:
劳务公司是有法律门槛的,劳务中介是没有门槛的;
劳务公司能签订劳动合同,劳务中介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公司往往有一定规模,劳务中介则是大小不一;
劳务公司是与用工单位合作,劳务中介是与劳务公司合作;
劳务公司要对劳务工人负责,劳务中介理论上对工人没有任何责任;
劳务公司数量相对较少,劳务中介的数量不计其数;
工人的工资是由劳务公司发放。
目前来说,全国各地的行业现状是:
很多人在找工作的时候,很难分清楚,招聘的对方到底是劳务公司还是劳务中介。
原因之一是,大多数人不知道两者之间的区别。而更重要的是,几乎所有在网上招聘的人或单位,都不会承认自己是“中介”,这也大大的增加了求职者的辨识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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