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盖茨比》。
一本菲茨杰拉德所谓“用娴熟的技巧完成”的小说,却风靡世界如此之久。这便引出一个自然而然的问题:为什么?
书名有盖茨比,盖茨比当然就是主角。盖茨比是什么样的人呢?从前的小兵小角色,现在的商人大富豪。他入伍,退役,赚钱,成功将旧日情人揽入怀中。故事到这里结束,这本书就是有些文笔的俗套小说。但是故事继续,盖茨比死去,他的家业他的晚会一瞬凋零,贪财的爱人立刻换了个伴,他的一切悄然消失。到这里结束,这本书开始有了不同,但凭此也谈不上名著。
真正令这本书有了神气的,是建立在极好文笔上,凭着故事主线,蔓开的对那时美国地理人文环境的深刻描写,对那时美国人心理的准确解读,对逐利人性的深刻剖析,和对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那类追逐梦想者——如盖茨比,梦想为笼统而指——的感同身受与某种同情。盖茨比憧憬黛西,又深知她的本性,知道自己不可能永远将她拴在身边。尽管如此,尽管他知道一切,他仍宁愿用俗气的金钱将黛西拥入怀中。
“至少片刻欢愉。”
当时的美国梦,便这样被一刀一磨,雕琢精细地置于这本书中。
我喜欢《了不起的盖茨比》,首先是出于想学习文学技巧的念头。这本书有天衣无缝的故事结构,有入木三分的对环境和人心的刻画,有随手拈来的精妙修辞与词语运用,等等等等。许多大师级的写作技巧蕴于其中,我从中吸收了许多知识。而到后来,我更喜欢它的,却是它的内涵,它的主题,是它想告诉我们的那些东西。
《了不起的盖茨比》,无愧为一本世界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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