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来到司法所,所见所闻的一切就都是新的。隔行如隔山,确实如此。
今天上午快11点的时候,来了一个想写诉状的人,还有一个中年大个跟着。中年大个有点不耐烦,等不得,语气中露着不屑,似乎这里就是该给他行方便的地方,来不得半点怠慢。
大概20分钟后,所长叫来了一个律师,年轻的,漂亮的,女的。
在律师干巴利脆的问话下,边问边在电脑上打着字,写着诉状,问话之细致,之严密,语句之利索,着实令我佩服,我是第一次亲自见给人写诉状,这女孩干事之精干,我真是大开眼界。
这小律师,真行!完了,收了这人50元,说在法庭门外写个诉状一个200元。
真是知识就是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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