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协作的能力受人信息处理能力的限制。
对人类来说,合作是提高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一方面,一个人无法与三个人抗衡,小家族无法与大家族抗衡,小国无法与大国抗衡。人类合作的规模越大,他们整体的竞争力就越强。
另一方面,合作也可以提高人们的复杂性与信息处理能力。当一项任务的复杂性没有那么高的时候,一个人就可以掌握。但是当任务的复杂性高到一定程度时,就需要许多人各司其职才能掌握。合作的人越多,他们可能掌握的总复杂性就越高。
但是大规模的合作并不是很容易实现的。一个人能处理的直接人际关系也就是100个左右。如果一个组织有100个成员左右,那么这些人就可以互相充分地了解,他们可以不需要什么特别的管理机构。100人也是原始社会中一个部落的大致人口。如果一个组织有10000个成员,那么就至少需要分成100个“部落”,然后这100个“部落”的“酋长”再组成一个新的部落。否则这个组织就无法沟通顺畅。如果一个组织有100 0000个成员,那么他们就需要一个10000人左右的中间的统治阶级和一个100人左右的顶级统治阶级。统治阶级的层数越多,组织的信息传递效率越低,组织中的中饱私囊,拉帮结派与盲目低效现象就越严重。如果一个组织的人数超过106,那么由于人类合作能力的限制,他们基本上就不可能进行非常精密的分工协作了。除非他们都被勒令做完全一样的事。各种不同的政体、制度,其实都是在规定这个规律中各个部落的组织方式。
所以,人类组织的大小是有限度的。当一个组织变得太大,人们合作的效率就会下降。当组织变大带来的好处与坏处动态平衡的时候,组织变大就不再有利。
影响人类合作能力的关键因素,是人的信息处理能力。如果我们在一个部落中生存,那么我们需要处理很多的信息才能顺畅地与群体互动。每个人都有相关的信息,每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也有相关的信息,每几个人组成的小团体也有相关的信息。团体与个人,团体与团体之间也有相关的信息。这些信息包括谁和谁的关系好,谁和谁的关系不好,他们之间的关系如何,哪几个人曾经参与过什么事情,哪几个人从来不参与什么事情,谁欠谁多少钱,谁欠谁一个人情等等。每个信息还都有历史信息和各种版本。一个n个人的部落,其中每个成员所需要处理的信息量大概是n2或者n2*log(n)。因此,人所处理的信息的效率至少要平方式增长,才能保证群体数目成线性增长。
据说人类在进化中之所以脑容量变得越来越大,就是因为人越聪明,能处理的信息量就越大,人们合作的能力就越强。
由于人类协作水平的提高极大地关系到人类的竞争力,所以在历史上,人类不停地发明各种有助于提高人类协作规模的技术。这些技术一般来说着重于两个方面:第一是提高人类的信息处理能力与复杂性上限,比如文字,各种通信技术与思维方法等等。第二是减少一个人在集体生活中所需要处理的信息量,比如用法律、契约等来约束人的行为,让人无须进行尔虞我诈。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的信息处理能力越来越强,人的组织能力也变得越来越强大。
在没有文字的时候,一个组织的有效控制范围基本上无法超过一个人步行一天所能及的范围,因为信息无法保存,无法在除了面对面交流以外的场合里起作用。而文字的出现也同时伴随着国家的出现。人和人之间可以凭借文字建立契约,表示委任和臣服,这样就大大扩展了人类合作的范围。
律法也是增加信息处理效率的工具。在没有律法约束的情况下,两个人之间建立信任是一件非常费时的工作。但是有了律法,每个人的行为都受法律约束。我们在与人合作的时候,可以少考虑诸如“他会不会守约定”,“他不守约定怎么办”之类的问题,等于是给信息降维了,增加了我们可能的合作范围。
信息传递的速度也是很重要的。如果一个国家太大,那么信息从一个地方传播到另一个地方就要花费很多时间。从古到今的国家无比重视信息的传播。旧时的驿站和信鸽可以以当时最快的速度传递信息,以保证国家以足够快的速度处理发生的事件。法国曾经建立巨大的信号塔,用金属臂的姿势来快速传递信息。
但是即使有了现代的管理科学,想要组织好大规模的人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奥斯卡王尔德有一句名言:官僚体系的扩张,是为了解决官僚体系在扩张中出现的问题。凡是有传统的官僚系统都会变得复杂无比。如果国家需要添加一个新的部门,这个部门就需要建立与所有已有部门的协调机构,还需要相关的执行机构、后勤机构与制衡机制。执行机构也需要后勤机构,协调机构与制衡机制,制衡机制还需要执行机构与统筹部门,统筹部门还需要协调机构和制衡机制。新人需要培训和进修机构,老人需要干休所和疗养院,进修机构和疗养院还需要统筹部门和协调机构。一旦官僚体系开始以自己的利益为目标运行,它就会像疯长的野草那样无边无际地蔓延,直到它带来的沉重压力拖垮整个国家为止。
如果组织的规模较小,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中国古代的中央政府因为各种问题而覆灭了许多次,但是在中国西南地区的一些土司却延续千年之久,历经许多个朝代。就是因为它们的规模比较小,一个土司管得过来。
除了管理上的问题以外,一个合作体越大,它可以参照的文明圈成员就越少,它进行自我迭代的速度也越慢。进化更快的合作体可以更好地抓住机会,获得竞争力。而进化慢的主体在变革来临的时候面临的变数就比较大。谷歌是世界顶级的信息技术公司,一直处于创新的前列,但是它仍然不可能垄断所有的新事物。广告是它的最重要利润来源之一。但是facebook公司凭借更好的广告合作模式抢占了谷歌公司的大片市场。谷歌并不是不知道自己的广告合作模式有什么问题,它也不是不想改。但是如果它放弃之前的合作模式,就意味着放弃很多已经完成的工作与现成的利益。而且,即使它不惜血本地改革,它也未必比得上facebook。因为不管怎么样,facebook都比谷歌更了解人。一个大公司往往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公司越大,改革阈值越高;而大公司不能与时俱进,就给了新兴公司机会。除非世界永远不发展,否则新兴的合作体总是有这样的机会。谁都不可能永远一统江湖。
一般来说,合作体的人数越多,力量就越强。但是合作体的规模是受到人类信息处理能力限制的。如果合作体内部的信息无法及时处理,不仅会导致效率的下降,还会导致猜疑、腐败与分裂。如果合作体太大,它自我迭代的能力也会下降。合作体竞争力的关键,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就是合作体的信息处理能力。合作体相比于单独的个体而言,信息处理能力提升得越高,合作体就越稳固。
另一个结论就是,因为人类信息处理能力是有限的,所以人类的协作水平是有限的。而因为人类的协作水平是有限的,所以人类通过协作来提高信息处理能力的作用也是有限的。这又是一个限制人类复杂性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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