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今年36岁,离过三次婚,带着一个女儿。她原名叫李爱兰,不过第一次离婚的时候,她对自己说要有一个全新的开始,就把名字给改了。
她的父亲在她十岁那年胃癌去世,欠下了一屁股债,此后她们娘仨就生活在水深火热中。那时候真是穷啊,就两间房,还有一间是放杂物的东边房,她就住在这间房里,夏天比桑拿房的温度还高,冬天下一场雪,房顶上的积雪一个星期都融化不了,床下面铺的是麦子糠,每晚就像睡在冷库,门口栓着她家的小土狗黑妞,吃喝拉撒都在她门口解决,夏天味道简直是惨不忍睹。
勉强读完小学,就出去打工了,这一去就是十年,十年间各种杂货都干过,到了适嫁年龄了,她妈催她回来找对象,相了一箩筐亲,总算碰到了个合心意的,正式单位,有房子,相貌端正,定亲的时候送了一套白金首饰和一万块钱(那时候白金还是很稀罕的),认识不到两个月就匆匆结婚了。本以为总算熬出头,可以过几天好日子了。谁能想到,结婚以后,才知道所谓的正式单位就是个看林场的,一个月二百快钱,所谓的房子是租的,真正的房子就是两间泥土房(好多人可能没见过用泥巴盖过的房子),白金首饰其实就是一套银饰,一万块钱还是东拼西凑借的,还要还给人家。但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已经怀孕三个月,日子就这样过吧,偏偏这个男人不争气,空有一副好皮囊,好吃懒做,脾气暴躁,结婚没几个月就把她这些年挣的私房钱花的差不多。最让人心寒的是孩子出生的那一刻,一家人知道是女孩,抱都没抱,更没给她好脸色。在孩子三个月的时候终于受不了他们一家人的冷漠,带着女儿离婚了,也没争取到任何抚养费。在女儿两岁的时候,碰到她第二任丈夫,离婚带有一个儿子,因为双方都有孩子,都自私的偏向自己的孩子,争吵不断,结婚不到半年,又离婚了。这次的婚姻让她低落了好长一段时间,而且决定再也不要找带孩子的。在女儿八岁的时候,家里人给她介绍了一个大龄小伙,家庭条件不错,小伙长的还端正,介绍人说就是不太爱说话,人老实,就被耽误了。就这样在媒人的三寸不烂之舌和双方父母的催促下,开始了她的第三次婚姻。婚后确实过了一段平静的日子,尽管她这个所谓的丈夫真的是惜字如金,而且在那方面基本上就是个废人,这些都可以忍,她受够了出门被人指指点点,让人踹脊梁骨的日子。生活总会给你不经意的意外,这个木纳的男人原来是个短命鬼,夏天在村口的水库洗澡被淹死,邻村的几百口都在这边洗澡从来没出过事情,偏偏是他出事。村里有风言风语说她克夫,附近的几个村庄再也没有敢给她介绍对象的了。
后来的她带着女儿去了县城,刚开始她的消息还断断续续的传来,有时听说找了个大款,有时有听说找了个小鲜肉,众说纷纭,后来就渐渐没了她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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