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笔者本人读过的书并不算多,但是笔者自认为是一个有经验的读者。
普通读者经常会走进一个阅读误区,通过一本书的书名就对书的内容加以假设判断。
举个例子,提到《十日谈》你会想到什么?肯定会觉得这本书很高深、高不可攀吧,年代又很久远,又与宗教相关,继而也就失去了阅读的兴趣,觉得“我这种水平肯定读不懂”。但事实上呢,只要你打开这本书读一下你就知道,这本书的内容非常通俗易懂,是一种框架故事的结构,类似于《一千零一夜》,大故事套小故事。总而言之,就是在讲故事嘛,讲故事有什么不好懂的,有什么高深的。
再就是对“小说”这种文体的误解。小说本就是出生于通俗文学,在梁启超的“小说界革命”以前,小说就是“上不得台面”的文体,也就是“小说界革命”让“小说”得到了文学正宗地位,再加上五四时期的“白话文运动”,现代白话小说才能够兴起。
笔者说这些并不是认为“小说”不高级,而是想引导读者正确看待“小说”。
那些世界名著、中国四大名著,绝大多数都是小说,可是大部分读者都只知其名,望而却步,下意识认为名著就是高雅的、脱俗的、晦涩的,这种偏见应该打破。
笔者本人的阅读体验就是很好的例子。笔者最近在读陈忠实的《白鹿原》,可以称得上是近现代的文学巨著了吧,很早就知道这本书,却也是近两年才打开这本书,第一句话就很有意思。
“白嘉轩后来引以为豪壮的是一生里娶过七房女人。”
这不就勾起了读者的八卦之心吗?仔细分析这句话,其实也有点意思。从叙述时间来看,“后来”表明这是预叙,超于“现在”的时间,也就是在小说一开头就预言了人物的未来。既然一开始就告诉读者结局,那么重要的就不是结局了,而是这个过程,于是作者再娓娓道来。
这句虽然比不上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的第一句那么“封神”,却也是很值得玩味的。
再就是大众对网络文学的偏见、刻板印象。网络小说就是低俗、程式化、工业化的,没有创新,仿佛都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文学意味不强。仿佛读网络小说的人都是低俗的,艺术品味不高,以至于人们产生一种羞耻感,觉得读网络文学就是“低人一等”。
虽然这种刻板印象一定程度上反应了网络文学的乱象,但是这是一种以偏概全的想法,是一种偏见,而多读书就是为了打破偏见。
网络文学的优点也非常多,互动性强,读者和作者的互动会让读者有更强的参与感,有时候读者也能够自己动手创作,成为作者,更新快、字数多、变现快等等。网络文学的快速发展与传统文学出版的现状拉开了一大段距离,优势是不言自明的。
行文至此,希望读者朋友能够多读好书,打破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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