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是闺蜜,从二零零八年到二零一八年,已经十年了。
刚遇见她时,她拉着我的手叫我姐姐,声音甜得很。我和她相差两岁,她是零四年的姑娘,我是零二年的。第一眼,我就很喜欢她。
我原本以为后来的我们不会关系很好,只会是见一面,可能我们太有缘了,就确认过眼神,她是我的人了哈哈哈哈。
遇见她真的很幸运,她会陪我哭陪我闹,我俩哪门子的事情都能想出来,一起讨厌某个人,一起讨论哪个小哥哥。可能我爱屋及乌,她喜欢的张艺兴,喜欢的任何东西,我都觉得很好,没有任何之缺。说这说那,什么都讲。互相安慰,互相嘲笑,这才真正的我们。可能在别人眼里我们就好像是同性恋,天天都想腻在一起,可不是呢。我们关系好到别人说,关系好到做什么事都要一起。我们一起疯一起闹,穿一样的衣服,走同样的路,喜欢同种类型的书,同种款式的鞋,闺蜜一起久了,什么都一样了。我很感谢我十年前遇见了她,并确认了眼神,我很感谢上天让她降临在我身边,让我好好爱她。时间还长,我们之间是不会变的啊。
闺蜜就是对方把你看透了还是很喜欢你,还是很愿意和你在一起。
我对她说过:“你要加油,要活得比我精彩,不要辜负了我对你的喜欢。”
对于我来说,我不能想到后来会怎么样,但我知道我还是很喜欢她,我们还会在一起。我们会一直一直在一起。
她说过这么一句话:“有时我甚至会羡慕你身边的同学,他们会有和你有一样的目标,一起加油,可我后来发现,这没什么好羡慕的,我是你的唯一呀。”
我们会在一起很久很久。十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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