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保罗新观可能很快会影响中国大陆教会,故此通过以下这篇文章给大家提个醒,以防范于未然。愿神保守他自己的教会,常存纯正话语的规模。
保罗新观是新约神学当中至关重要的议题,近年来更在华人教会界引起不少争辩。保罗新观并非单一观点,而是由许多不同论点所组成。有些学者自喻为保罗新观的支持者,有些则被标签为保罗新观的成员,但无论是出于自愿或被迫使然,他们皆对于何谓新观有各自不同的解读,立场时而南辕北辙,针锋相对。因此在讨论新观的称义观时,并没有选择泛泛而谈,乃是针对个别的学者,先摘要再分析其著作,进而才做出评论。全书共分七章,其中第七章为结论,其余六章则针对不同的新观学者深入讨论。
第一章作者针对史丹德之重要文章提出两点质疑:
1)现代学者是否确从西方良知出发以致误解了保罗,错将寻找恩典之主视为保罗神学的核心,实则保罗关切的是教会与族裔问题?
2)称义的语言是否确如史丹德所言单与族裔问题有关?
而作者认为不然,并进一步以其他保罗书信为证来否定史丹德的看法,力陈称义不只是在处理族裔的问题。
第二章论桑德斯。桑德斯认为犹太教与基督教同为恩典的宗教,但作者认为此结论并不真确,因恩典在犹太教中的意义与重要性不同于基督信仰。
作者认为犹太信仰并未严格区分恩典和功德。其次,犹太教强调领受恩典之人必须配得恩典,完全不同于保罗所强调世人均不配上帝之恩的说法。
第三章作者对于黎生宁提出保罗书信中充满矛盾与不一致的说法,有所回应。黎宁生认为保罗的矛盾在于时而说人能行善且有行善的事实;时而又说人毫无能力行善。
但作者赞同传统的解释,认为这两者有调和的可能,并以传统释经者如奥古斯丁、马丁路德及加尔文曾提出各式的调和方法为例,以此证明保罗确实认为外邦人有行善的事实,但当人远离上帝,即使这些小善也算不得为真正的良善。
第四章谈论赖特对于称义的定义与解释。赖特主张称义即是法庭用语,指拥有被称义的地位,又是指为上帝的子民、神家中的一员、亚伯拉罕的子孙。
作者认为这样的解释是有谬误的,因义在旧约自始至终都是道德的语言,指当行之事。并且作者逐一检视与义有关的经文,驳斥赖特的主张,重申义并非指成为与上帝立约的子民。
第五章针对邓雅各曾提出的著名论点:认为律法的行为指的是立约的记号或身份的记号。
但作者指出保罗常将律法和律法的行为平行并列,且又常与行善并列,因此律法的行为应理解为行善而非立约的记号。
第六章是因坎贝尔将天末日观与称义观截然二分的观点,并主张保罗系属前者而非后者。坎贝尔认为在这两者间作选择,就是在良善的上帝(天启末日观)与公义的上帝(称义观)之间作出选择。
但作者却认为不然,称义观其实同时也强调上帝的良善。
第七章重述本书重点并作为全书结论。作者以简明扼要的方式点出新观不同之立场,并于关键处提出质疑,更为传统观点提出辩护。无论是赞同或是反对新观的人都可从中获益,两造均可透过本书,反思自身立场是否有证据可以来做支持,又此证据是否完备可信。
摘自谢乐知:《再思保罗称义观》之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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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作者魏斯特鸿的著作,这本书被《讲道杂志》评为每个讲道者必读的书。要想了解保罗新观,这本书是不容错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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