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告知接受家属委托、建立信任关系。自我介绍,让嫌疑人认识律师。以家属嫌疑人家属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能够证明亲属身份关系的物品,打消疑虑,迅速建立信任关系。
第二步:告知风险。告知会见可能被监视监听,接下来的说话应该注意不要瞎说乱说。
第三步:法律咨询。解释涉案相关罪名,无罪、轻罪、重罪的构成要件与区别,案件诉讼程序和期限等相关程序规定。
第四步:了解公安讯问情况。聆听其向公安机关供述的内容、重点记录相关内容。
第五步:权利告知,询问辩解。及时告知诉讼权利,如核实笔录、重新鉴定、申请回避等。在询问其有何辩解时绝不要说“请将实际情况讲一下”,除非其所陈述的事实确实对其有利。
第六步:提出法律服务方案。律师根据会见嫌疑人时了解到的情况,提出初步的辩护方案,征求嫌疑人的意见,最后达成一致意见。
第七步:家事传达。在会见结束时,转达家属的问候,并询问嫌疑人对家中亲属有无与案情无关的话要说。询问其是否需要家属送衣物、送生活费等。记得在此时再向其确认是否同意聘请本律师,如果其同意就需要在家属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捺印确认,如表示不同意则应记录在案,并让其签字确认。
注意,以上顺序切不可颠倒,否则,一旦嫌疑人翻供,律师很容易惹上麻烦。
注:本文系根据徐宗新律师武汉刑辩技能培训班讲座整理。
来自专栏【扬子江刑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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