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少看非虚构类的书,但最近还是看了两本小说,都非常值得推荐。今天想推荐第一本书 《杀死一只知更鸟》。
为什么推荐这本书?
任何职业都需要培训,而世上最重要的工作(没有之一)——父母,却大都是无证上岗。关于教育,身边的父母大都有自己的观点,听到最多是:“言传不如身教”。听着很有道理,可是你如何得知你的身教是值得孩子学习模仿的?你如何确定你的身教能帮助孩子培养健全的人格?
很多人说,这本小说除了故事,也是一本育儿经典。而我却认为,这本书首先是一本自我修养的范本,然后才是一本育儿经。
不管有没有孩子,都建议您读一下这本小说。因为这本书,首先可以让我们成为更好的人。通过一个故事,小说向我们诠释了什么是正义、勇气、以及向读者展示了一个有教养的人可以是什么样?当你自己成为这样的人,你的孩子才有可能被正确的“身教”。
读完此书你会变得不一样
有评论说,看完此书,你立刻会变得不一样。
小说情节并不算特别吸引人,它以一位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记录了梅科姆小镇上的一桩案件:一名黑人被指控强奸,一名律师——阿蒂克斯——小女孩的父亲为这名黑人做辩护,最终,阿蒂克斯失败了。以这一案件为主线,小说向读者叙说了小镇上人和事:怪人拉德利(梅科姆镇上的一家怪人,被流言充斥,但其实非常善良的人)、老师、小伙伴。
我认为让我们变得不一样的,倒不是故事本身有多大的启发意义。而是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的所作所为,以及他跟孩子们的对话,能触及我们的内心。
下面是对我影响比较大的一个情节:
阿蒂克斯总是会告诉兄妹两:
你永远不可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除非你钻进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
共情的能力,预示一个人的情商和领导力。这种情商和领导力的程度差异就取决于你站在他人看问题的深度,只是偶尔一瞥,还是“钻进别人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
回归小说,这位父亲她是怎么做的?
小说中有这样段情节:
梅科姆镇上住着一位老太太——杜博斯太太。老太太一个人住,她特别老,每天大部分时间都躺在床上,余下的时间都坐在轮椅里。
斯库特兄妹两都特别讨厌她,因为老太太对小孩毫无爱心,而且语言刻薄,兄妹两经常被这位老太太的尖酸言语激怒,经常跟这位老太太有一些冲突。 换做普通父母,别人挖苦你的孩子,骂他们将来一定是无能之辈。估计会跟她拼命。可是阿蒂克斯没有这么做,我们来看看,阿蒂克斯是怎么做到“言传”和“身教”的。
阿蒂克斯总是对两个孩子说:“孩子,别太在意,她是个老太太,而且还在生病。你就昂起头来,做个绅士。不管他对你说什么,都不要生气。” 这是“言传”。
当阿蒂克斯和两个孩子路过杜博斯太太家的时候,阿蒂克斯会潇洒地摘下帽子,很有骑士风度地对她挥着说:“晚上好,杜博斯太太!您今晚看起来像幅画。”阿蒂克斯还会给她讲一些县政府楼里的新闻,还会衷心祝愿她明天愉快。之后他戴上帽子,把女儿放到肩膀上,父女三人就这样在暮色中走回家去。这是阿蒂克斯的“身教”,这位父亲并没有唠叨地强调着做人的道理,可是在孩子心中就已经留下磨灭不去的烙印。 女儿斯库特看着父亲做完这一切后觉得——“我父亲虽然讨厌枪支,也从未参加过什么战争,却是世界上最勇敢的人。”
后来,在老太太的恶语中伤下,兄妹两还是和这位老太太发生了激烈的一次冲突。(老太太说他们的父亲比那些黑鬼和无赖好不到哪儿去!),哥哥杰姆在这样的语言刺激下,突然失控了,拿着体操棒,一口气把老太太花园里的花枝全部打断。 这事被父亲阿蒂克斯知道了。(敲黑板,案例教学来了,让我们看看这位父亲是如何做的?)
“杰姆,”他说,“这是不是你干的?”(确认事件,不要冤枉了孩子)
“是的。”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先给孩子解释的机会)
杰姆小声说:“她说你提黑鬼和无赖打官司。”
“你就这样做,就因为她说了那些话?”
杰姆的嘴唇动了动,可他的“是的”几乎听不见。
“儿子,我知道,因为我帮黑人打官司你受了同龄人的气,你也曾经对我说过,但这样对待一个生病的老太太,却是不可原谅的。(表示理解,但不可原谅)你非得去和杜博斯太太谈一谈不可。”
杰姆没有动。
“去啊,我说过了。”
......(杰姆回来了)
“儿子,怎么样?”阿蒂克斯问。
“我给她打扫干净了,说我很抱歉,其实我并不觉得有什么可抱歉的;说我以后每个星期六都去那儿干活,好让它们重新长起来。”
“如果你不觉得有什么歉可报,你就没有必要说抱歉。”阿蒂克斯说,“杰姆,她又老又病,你不能要求她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当然,我宁愿她把那些话说给我听,也不要对着你们说那些话,不过我们不可能事事遂愿。”
“阿蒂克斯,”,杰姆说,“她想让我给她念书。”
“给她念书?”
“是的,她想让我每天下午放学后还有星期六都去,给她大声念两个小时,阿蒂克斯,我一定得去吗?”
“当然!”
“可是她要我念一个月。”
“那你就得念一个月。”
后来,杰姆忍受着给这位老太太,念了一个月零一个星期的书。
一个月后的有天晚上,阿蒂克斯接到电话后,去了杜博斯太太家,回来后,带了一只糖果盒,并告诉兄妹两,杜博斯太太死了。
两个孩子了解了事情真相:杜博斯太太病情严重,用吗啡来镇痛。本来这位老太太本可以靠吗啡度过余生,用不着死得那么痛苦,可是倔强的老太太要干干净净地离开这个世界,不欠任何人,不依赖任何东西,决心要在死前戒掉吗啡,所以才想到每次毒瘾发作,都让杰姆给她念书。
最后,阿蒂克斯是这么跟他的孩子说的:
“她是位女士。她对事物有自己的看法,和我的很不同,也许......儿子,我告诉过你,如果你那次没有失去理智,我也会让他去给她念书的。我想让你从她身上学些东西——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要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握枪指就是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杜博斯太太赢了,用她那仅仅九十磅(四十公斤)重的身躯。按照她的观点,她死得无怨无悔,不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她是我见过最勇敢的人。”
在全书的最后,这位父亲对女儿说:“斯库特,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
书中还有很多这样的情节,不仅仅是教育孩子的场景化范本,更是让我们学习什么是“教养”的故事。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