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两个路口就是快餐店。
我大可走慢一点,或者走快一点,总是可以经过那个快餐店。
但我还没有准备好见她。
我穿着蓝色的西装,拎着卡其色的公文包,伸出了带着手表的手腕。
已经下班20分钟。
我知道我应该在5分钟后出现在她面前。
前天是下班25分钟后,昨天是下班25分钟后,今天我也希望在下班25分钟后。
因为我妈妈曾经告诉我,时间是一种难以捉摸的东西,就像女孩儿的心。
所以我不想早到一秒,或者迟到一秒。
恰好在那个时候,是我和她一起度过的时光。
不知道她是否会因为那一刻而记住我。
但我知道我和她已是那一刻的朋友。
就像在不热又充满阳光的宽敞草地上满满地伸一个懒腰一般惬意。
可是我却没有想到,快餐店还是那个快餐店,而女孩儿却不见了。
我像往常一样点了一份大份薯条,装作随意的样子问老板,怎么今天只有你一个人,伙计呢?
老板说,她呀,她回老家去了。明儿来一个新的。就轻松了。你要不要试试我们新推出的汉堡。
我拒绝了老板。
伸出带有手表的手腕,已经是下班后27分钟了。
今天,女孩不在,以后可能也不会在了。
而我,会记住下班后的第25分钟最后一秒。
因为那一刻,我好像知道了什么叫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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