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从十三岁那年开始,我成为一个少年,从那时候开始,我总想为自己的青春渲染一些艳丽的色彩,或是让人惊艳,或是让人喜欢亦或是让人害怕,直到现在二十三岁,依然是空气一样,扔到人群不会让人多看一眼的那种,甚至是不会为了你这一口空气而去多靠近你一步。没有十三岁想象的那样让人惊艳,有的只是一介白衣少年。
十三岁以前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聪明的人,直到认识那个人,不管你给他抛出任何梗,他都可以接到。十三岁的他就让人惊艳,有着超出十三岁的成熟,那时候的他满足任何人对他的希冀,对于父母和老师,他总是不用怎么学习就可以进入年级前三名,并且从来不出意外:对于朋友同学,他热心、脾气好,和谁都相处的很好,是属于那种除了嫉妒的人没有人说他坏话的人:对于女同学,温柔细腻,打球技术好,满足了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女生对男神的所以幻想。所以在他的十三岁那是非常精彩的,很轻易的就刷新我们对世界观的认知。然而那时候的我却是一个无知得人,梦想着能成为一个惊艳四座的人,面临的却是无尽的书本,或许是从那时候开始,我就开始讨厌学习,讨厌作业。相应的我开始喜欢看书。依稀记得那时候没有什么可以读的,只有一本本所谓古今中外名著,既枯燥又无聊,一直以来都没有什么耐心的我,对这些书的态度就是能读就读,读不下去就换一本,直到最后,我也没有完整用心的读完一本。或许我的喜欢看书只是给自己的不喜欢学习找了一个借口而已。十三岁的我是一个很平凡的人,本以为自己可以激起大片的浪花,到最后却是最平凡的那一个。直到多年后我们的聚会,说起来还是偶然,因为工作偶遇了一个那时候的同学,才告诉我过几天有聚会,饭桌上,没有那个很惊艳的人,说是他出个留学了。而我依然是那个很没有存在感的人,默默的喝干一杯酒,看他们聊得火热,转身悄然离开。或许是十三岁时候的平凡,才换来今天的默然吧。
几年过去了,到了十七岁。马上要进入一个新的环境,默默的鼓励自己在新的环境中可以忘却过去,变成一个新的自己。希望自己可以在这个陌生的环境中变成一个灿烂的自己。或许我真的不是一个善于把生活过得精彩的一个人吧。三年的时间,三点一线,朋友三两个,整天穿梭于教室食堂之间。闲来无事就聚在一起聊聊天,即使三年的生活再无聊,也就这样过去了。还是像以前那样,平平淡淡,毫无一点波澜。与此不同的是我的一个同桌,忘了是第几任了,或许是他的光芒掩盖了这些。平常看起来他也是一个容易被人遗忘的人,直到我和他坐同桌以后。才发现他是一个很健谈的人,和我聊了很多,关于从前和未来。记得那时他说他已经在一个网站上发表小说了,是那种动则百万字的那种小说。我非常荣幸看过他写作的过程,如行云流水一般,洋洋洒洒的就那么写出了万字。然后看他用手机费力的敲好,上传。感觉真的是一种美观。或许是这样高强度的写作的原因,每次写作文的时候,他总是第一个写完,然后创作他的小说。至于稿酬的问题,他总是说这只是他的一个爱好,钱无所谓。但是我知道每次放假回家的时候,他总是和我说“走,发工资了,请你吃饭”。最后上大学的时候,他去了一所外地的大学,后来攀谈的时候,听他说起好像是关于新闻记者的专业,具体的名字没有记住,只知道当我在无聊的过着大学生活的时候,他已经在挎着单反,周游中国了。后来才发现其实在他的世界中永远是充满色彩的,随着时间的沉淀,色彩就会越来越浓厚。
二十岁也许是我的一个转折点吧。明白了很多事,也上了大学。在大学中也许是与人交流的比较少的原因,没有发现那种让我很惊艳的人。但是我也没有发现自己身上的任何色彩。和一般的大学生一样,除了吃就是睡觉,心情好的时候去上节课,老师严格的时候去上节课。浑浑噩噩的等待毕业。但为什么说二十岁又是我的一个转折点呢。我想可以这样理解,在二十岁之前我一直想把自己活出个颜色来,或者对酒当歌,或者轰轰烈烈,直到二十岁我才发现我根本就不适合那样生活。或许是一种小市民的心态作祟,总想着把自己这一亩三分地过好就可以了,我哪能管的了这个世界喜欢什么。我就适合站在隔岸去观看火焰的美妙,不管在火光中的我是什么颜色,到最后火焰熄灭的那一刻,我依然是原来的那个人,不会因为火光的绚烂去改变自己,同时也没有能力去改变自己。不是说大学的生活让我变得不思进取,只是我希望变成一个真的自己,而不是别人眼中的那个优秀的他。大学的校园中,放眼望去,可以看到各种形形色色的人,这个人是学生会的主席,那个是社团的负责人,还有人是老师眼中的青年翘楚,其实看他们的背后,他们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什么。有一个学长,我大一的时候他大四,我大一未结束的时候,他已经毕业了。如果说在大学中非要找一个让我刮目相看的人的话就非他莫属了。听说他在大三的时候也是一个风云人物,身兼多职,女朋友无数,每次见他身边是新的面孔。毕业的时候,他国考失败,考研失败。省考也失败了。本以为他会回家继承家族企业,他却选择了扎根大西北,做一名志愿者。或许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归宿,可以做他自己喜欢的事,就是他最大的骄傲。当然这是对他的结局,他毕业两三年了,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他的社交工具的头像永远是黑的,动态中没有我预想中的苍茫戈壁,只有那一句青春再见。
如果让十三岁的我去想象二十三岁的我,肯定不会有现在的画面,坐在电脑前,不停的翘着键盘,没有意气风发,也没有志气昂扬,有的只是对生活的向往。我本是一介白衣少年,从十三岁走到二十三岁,从梦想走到现实,梦想留给那些鲜衣怒马的少年去追逐,我追寻的是最真诚的自己。尼采说过: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我却想对自己说,直面现实,纸面本心,每一个日子即使是不曾起舞,也是变得单纯而美好。我本是一介白衣少年,现在我仍是一个白衣少年。
白衣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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