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完人,在生命的路上,总要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偶尔走错了,可以回头重走,无外耽误点时间和力气。然而,有一种错误是万万不可犯的,那就是触犯法律,实施犯罪,那将是没有重走的路,也是终生的遗憾。
昨天与一位即将退休的老校长谈话,也是正在被审查调查之人。按照工作程序,进入谈话室之前,就对其进行了减压疏导,却出乎我的认知。
对于一位60岁之人,如今要为在任期间所犯错误买单,尽管我的语气比较平和、轻松,又从法律的角度解读了他的行为,如今只需要承担党政纪责任。然而,他回答的第一句话,竟然带着颤音,先辩解自己如何正直、敬业的。
在我的认知里,一位曾经担任领导的干部,也是经过组织培养多年,觉悟和智商都应该很高的,既然犯了错误,就应该先认错再悔错,请求组织的从轻处理。
现实中,总有这样一类人,在任时高高在上,自身又不检点,犯了错误被查时,觉悟和智商都归零,零乱的辩解,却是漏洞百出。
对待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人,往往都要在漏洞中,穷追不放击败他的心理,拿到有罪证据。然而,对需要追究纪法责任之人时,只好耐心引导,让他主动配合,放弃抵抗,争取从轻处理。
一上午的谈话,总算说服了这位老人,坦诚地讲出了自己的错误,真诚地认错,并请求组织从轻处理。
当谈到如何处理时,他红着眼圈问的第一句话:我的事会不会影响到女儿?听到不会影响时,他如释重负,接着是一声叹息说:后悔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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