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完稿子,已是深夜一点多。
脚不知道麻了多少次,北方的天气太冷了,冷到想家。
整理完稿子,把明天要穿的衣服收拾出来,迫不及待的钻进被窝里,把自己裹的严严实实。却很巧的听见急促的敲门声,门外的凌荞嚷嚷着开门,我把门打开一看,一个二十多岁的人了还坐地上,我闻到了酒的味道,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她拖到沙发上,被凌荞这么一折腾睡意全无,太让人担心了,一个女孩子经常那么晚不回家。
画了十分钟在厨房煮好姜茶,放置五分钟待温度适中时端给凌荞。
凌荞撇开头:“我不喝我没喝多少酒,你这放了不少姜吧老远就闻到味了。”
“那也得喝点啊!外面这么冷,不解酒暖暖身体也好啊!你真当自己是金刚不倒之身啊!”
姜,我以前也不喜欢,闻到那个味道就想吐。但是年纪越大会变得理智,在喜欢的和对自己好的两者之间我一定会毫不犹豫选择后者。
凌荞让我看见了当初的自己,她永远不长大,她的那股倔强劲让人很心疼,虽然我们两年纪相仿,可能经历不同吧,所以生活不同生活方式也不同。
凌荞去过很多地方。在他父亲去世的第二年,她带走她的回忆离开了那个让人悲伤的地方,继母得了一大笔钱之后没多久就安定下来,没人怪她什么,没人说她什么,她又没有给凌荞父亲生下一个孩子,没有孩子这把枷锁所以人还是自由的。
是凌荞说不想要弟弟妹妹,凌荞爸爸也由着她,找了个不能生育的女人过日子。在一起生活快十年了,感情还是不温不火的。爸爸在外奔波生计,继母在家操持打理,凌荞一门心思花在打扮上去谈恋爱。每个人每天做着自己的事,那条隐藏的横沟所有人都不敢过问,那本就是无非填补的空缺。每个人都是孤独的,不管在哪。
凌荞喜欢把自己洋装成不良少女的样子,学着人家抽烟,学着人家喝酒,跟着那些旷课的人打架,这是她保护自己的方式,她觉得还不够还纹了纹身,她没有真正的朋友,她把自己伪装成一个让人不想靠近的人。
“喂!发什么呆呢!拿着这是一千块钱,从今天开始我就在你家住了,够不够。”一千块钱啪在桌子上,躺下沙发。
“你先起来把姜茶喝掉,你摸摸你的手跟铁块似的,我的陋室也没有暖气,你感冒了我还得照顾你,要想在我家住久点你就乖点。”
看到凌荞起身咕噜咕噜喝完,就转身给她烧了些热水泡脚,她脱掉袜子的那一瞬间又让人莫名心疼,脚趾缩起,冻得惨白发麻。嘴上囔囔着好舒服满脸知足幸福。
“管笙就你对我最好了,为什么我没有早点认识你。”一个突如其来的拥抱。
“知道就好早点睡觉吧,我每天还得上班呢。”
这个晚上,凌荞搬来我家和我睡在一张床上,我才明白,两个人睡比一个人温暖,一个人生活比两个人困难。
一个人的时候,下完班饿的要死也不想做饭,下完班很累,一个人吃也吃不下多少。公司放假的时候一个人不知道去哪里玩干脆在床上躺一整天,还有很多一个人做的事……
两个人生活,在快放假的时候就想着要和彼此去哪里玩,去吃什么好吃的,去看什么美丽风景。有时候阳光太明媚,让我觉得人生很安逸,有时候车开的很慢,让我觉得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有时候我们总能在别人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
凌荞缺爱,所以四处流浪,不停的寻找自己想要的爱,总能把自己搞得醉醺醺。
认识管笙[em]e400829[/em]以后。
我发现凌荞其实是一个很容易满足的人,她要的爱很简单,一碗姜茶,一张暖床,这些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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