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了一篇艾 辛格《蠢人的天堂》,大学时看过英文版的,所以对这篇文章故人又相逢,听完后,颇有些感想,但最入我心的心得:我做,故我在!
“大人,在天堂不需要做任何事!”不做任何事情,存在感应该有多差,恐怕都会自我怀疑:“我是谁啊?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通常我们认识一个人,初相识会去看他的言谈举止,穿衣打扮,这就是现在流行的“以貌取人是科学的”,“没有人有义务通过你自己都毫不在意的邋遢外表去看你芬芳优秀的内在”,但是也流行一种说法:“不要轻易评判一个人!”,那一个初相识的人,貌很好,再怎样去看他或她芬芳优秀的内在呢?我觉得去看他做的事情是一个好办法。
姑且不要说别人会去看你做的事情来认识你,连我们都会如此认识自己。
“who am I?”"You are who you look like, and you are what you do!" 这就是我日记中自问自答。
我做,故我在。做事情,不仅获得一份稳稳地存在感,还让我认识我自己。
美的风景,好的事情,孩子的成长点滴,我做的小成功事情,哪怕今天新学的一个菜做得自我满意,我喜欢随手用手机拍拍照,寥寥记录几个字。留一份印记,存一份证明,可以偶尔秀秀,但更多地是给自己一份感动:我做了那么多事,我不负光阴的活过!当我有一天坐在轮椅上慢慢摇的时候,回忆往事,这些都是印记,证明我做了很多事,证明我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不要因为也许会改变
就不肯说那句美丽的誓言
不要因为也许会分离
就不敢求一次倾心的相遇
总有一些什么
会留下来的吧
留下来作一件不灭的印记
好让好让那些
不相识的人也能知道
我曾经怎样深深地爱过你
-----------席慕容《印记》
爱与美的印记,谁不是心中藏之,无日忘之?它们证明了我们做过很多美好的事,深情地在光阴里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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