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很喜欢听故事,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是我的故事大王。后来,我也成了我的孩子们的故事大王。
在我的印象里,故事的特点就是语言平白易懂、人物单纯、不管多大的事情,几句话也能说明白。
随着不断上学,读得书越来越多,其中小说是很大的一部分。各种小说吧。其中言语晦涩的作品很是多见,年轻的时候尤其爱读这类作品,仿佛不够晦涩就是不够深沉。但是到了现在,越来越追求简单。不是写不了“花落知多少”的雨,而是更爱“大雨小雨或者中雨”的直接,顶多了,说一句“淫雨霏霏”。
我的改变很自然地体现在我的创作中。很多时候复杂而艰难的人生,都在我的笔下被一带而过,仿佛时间并未走过这一段。
——其实时间又是什么呢?试着回想往事,过去的十年二十年甚至七十年,我们会忽然想起的是什么呢?可能不过就是那一个夏天的中午,几个小姑娘趁着大人午睡的时候凑在一起摘了指甲草染红了指甲,用白矾捣碎的指甲草的味道,一直香甜了七十年。人的记忆兴许本来就有轻描淡写的天赋,这更像是在揭示时间的本质。
一位小朋友问我,我的小说是不是有意淡化了情节,他说得没错。有时候我甚至会刻意回避情节,仿佛人生从未发生过什么。那些痛楚的、悲苦的、刻骨铭心的,总是在我的笔下草草了事。为什么呢?因为疼啊,不想在翻着肉的伤口上撒盐。苦一下、痛一下、哭一下,差不多就够了吧,活在喋喋不休的疼痛里,是一种惩罚。
也可能因为写剧本的缘故,不管是电影剧本还是舞台剧剧本,之中连“淫雨霏霏”也属于多余,“大雨小雨和中雨”才是干货。所以我的小说中还时常会被镜头语言或者肢体语言所霸占。很多的画面堆积于脑海,无声胜有声,无语胜言语。爱有时是不说。
给孩子讲故事的时候一般会说,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仙女,仙女后来下凡嫁了一个许仙,之后生了一个孩子,仙女是蛇变的。。。。。。这样的故事可能文学性不强,但也着实吸引人。那么什么又算是文学性呢?返璞归真、有一说一、平白易懂难道就不是文学性吗?不会吧。
总是希望不要那么费劲巴拉地写太多处心积虑的细节,因为很多令人唏嘘的往事经年,都化作了一抹淡淡的印痕,就像当你暗恋一个人时,你从嘈杂的人海中一下子就听出了他的声音,你会看到一张脸而觉得这张脸很像你心里的他。
其实我们读一部作品的时候,往往也只能记住作者告诉给我们的某一个眼神,就像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初读这样一部魔幻现实主义的鸿篇巨制时,我唯一记住的一个细节是那位苍老的智者皱纹里长出的青苔。不过或许正因为这个细节,它引着我日后不知多少次重读。
所以,还是将漫长而沉重的故事讲得轻些,再轻些。因为曾经很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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